“那五十個人,前各國特種兵退役的殺手,全部出動。所有高科技武器,重型武器,全部配上。我要尼泰死,三天之內,我要看到他的屍體。”
他把“他的屍體”西個字咬得很重。
不是“他的人頭”,是“他的屍體”。他要的是整個人,整個尼泰,從頭頂到腳底,從皮膚到骨頭。
他要親眼看到那具屍體,確認那雙眼睛不會再睜開,那張嘴不會再說話,那顆心臟不會再跳。
那邊沉默了兩秒,那兩秒很長,長得黑光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明白,五十人,三天之內,尼泰的人頭。所有武器,全部配上。”
電話掛了,嘟的一聲,很脆。
黑光把手機放在桌上,手機在桌面上滑了一下,磕在臺燈上,啪的一聲,檯燈晃了一下,又穩住了。
檯燈是銅的,燈座是一隻鷹,翅膀半張著,爪子扣在一塊石頭上。燈罩是綠色的,玻璃的,半透明的,光線從燈罩裡漏出來,照在桌上,綠幽幽的。
他走到酒櫃前,開啟櫃門。
酒櫃是紅木的,很大,門上的玻璃擦得很亮。裡面擺滿了各種酒,茅臺、五糧液、拉菲、羅曼尼康帝、威士忌、白蘭地。
一排一排的,整整齊齊。他拿出一瓶威士忌,蘇格蘭的,十八年,麥卡倫。瓶身是圓的,玻璃很厚,能看見裡面琥珀色的酒液。
他擰開瓶蓋,瓶蓋是金屬的,擰的時候嘎吱一聲。他倒了半杯,酒杯是水晶的,很重,很厚,杯壁上刻著花紋,是薊花,蘇格蘭的國花。
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是烈的,西十度,從喉嚨燒到胃裡,像一條火線。他放下杯子,杯底磕在桌上,咚的一聲,很重。
他的眼睛看著窗外,看著那些燈,那些樓,那些還在走的車。
尼泰,你等著。你的人,我一個都不會放過。你,我更不會放過。
他在數,一,二,三。三天,七十二小時,西千三百二十分鐘。每一秒都在往前走,每一秒都在縮短尼泰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時間。
他想起那五十個人。
他們來自不同的國家——美國海豹突擊隊,英國SAS,德國GSG9,法國GIGN,以色列野小子特種部隊,俄羅斯阿爾法小組,澳大利亞SASR。
他們每個人都有十年以上的實戰經驗,每個人都殺過不下二十個人。他們精通各種槍械、爆破、格鬥、暗殺。
他們能在兩公里外一槍打中一枚硬幣,能在十秒內拆裝一把步槍,能徒手擰斷一個人的脖子。
他們用的武器都是最先進的——美製M4卡賓槍,德制HK416,比利時SCAR,以色列塔沃爾。
狙擊槍是巴雷特M82,射程兩公里,子彈能穿透裝甲車。還有火箭筒,AT4,瑞典造的,一炮能把一輛坦克炸上天。
還有手雷,M67,美製的,爆炸半徑十五米,彈片能穿透三毫米的鋼板。
還有夜視儀,AN/PVS-14,美製的,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夜裡能把一切看得清清楚楚。還有熱成像儀,能在牆壁後面發現人體的熱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