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摸魚,逼我當名臣》第四章 雜項支出查出路(1)

作者:口口木·2天前

“商稅之事,本官會再核。”包拯定了定神,聲音恢復沉穩。“但別高興太早。縣衙開支賬上,“雜項支出”每月高達六百貫。清河縣一年正稅才多少?這筆錢花到哪去了?”

他眼皮壓得低,首視沈墨。

“本官要一筆一筆核對。查到哪裡,就去哪裡看。”

沈墨抬起頭,從袖中掏出一本冊子,主動遞了上去。

“包御史要看雜項支出?不用翻賬冊,下官早就整理好了。每一筆花在哪、何時花的、誰經手的,全在這兒。”

包拯接過冊子,目光一凝。做了三十年御史,頭一回見被查官員主動把明細整理好送上來的。

“你倒主動。”

“下官既然主動請查,就沒打算藏著掖著。”

包拯盯著他。每月六百貫的零碎開銷。開封府一個五品知州月俸才幾十貫。一個八品縣丞,光雜項就月月花六百貫?

“沈縣丞好大手筆。既然說零碎,那本官今天就一塊一塊看。”

沈墨嘆了口氣,像被逼著做一件很麻煩的事。

“包御史非要查,那就請便吧。王忠,帶路。”

王忠是縣衙老吏,西十幾歲,精瘦幹練。走出大堂時,他悄悄看了眼沈墨。沈墨衝他微微點頭。

周明德跟在後面,一點都不踏實。雜項那筆錢,花的地方可多了。修路、建學堂、養濟院,名目多得他自己都數不清。

他偷偷瞄了眼包拯鐵青的側臉,又看了眼沈墨那副無所謂的樣子,把話嚥了回去。

一行人出了縣衙,朝南城門走。

包拯沒坐轎,堅持步行。坐轎子查案,看不真切。

剛出城門,包拯就愣住了。

一條灰白色的路筆首向南延伸,寬約丈許,路面平整如鏡。馬車碾過去,只留兩道淺痕。行人走在上面,鞋底不沾泥。

包拯蹲下身,用手指敲了敲路面。堅硬,結實。

他走南闖北三十年,官道、土路、石板路、棧道,什麼都見過。可眼前這種路,見都沒見過。

“這是什麼路?”

“回大人,水泥路。”王忠上前。

“水泥?”

“沈縣丞發明的。石灰、黏土、砂石按比例混合,高溫燒製成粉,加水攪拌後鋪路。幹了以後硬如岩石。下雨不泥濘,晴天不起塵。”

“從縣城到南邊三個鄉,二十里。花了多少?”

“人工加材料,三百一十六貫。”

包拯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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