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正寺新增六名知情官,大理寺三名主審也知道沈瀾亭不是普通宗室世子。即使每人都籤密約,訊息仍可能從家宴、門生與奏摺用詞裡慢慢滲出。鎮國公府從此不能再假定端王與皇帝之外無人猜到,姜家也要準備有人借女官取試詢問宗籍。
顧蘅在會審前親手給每名家人一隻新的應急封袋,裡面不放逃路,只放聯絡人、會審文號與若被單獨傳喚時該先找誰。沈崇嶽則把邊軍舊部聯絡全部登記,避免皇帝日後說他暗中調兵。
姜怡把女官取試候任交給周雁回暫理半日。她沒有因夫家出事便讓新制度停擺,也不把候任女官帶來為沈家作聲勢。白若瑾、陸螢和羅西娘只知道主理女史依法出席家屬會審,照常去了各自官署。
沈瀾亭看著這些安排,才真正明白所謂擺到明面並不只是朝堂上一句硬話。它讓更多人看見,也讓更多人承擔保密、監督和繼續生活的具體責任。
午後,冬十二匣在大理寺公廳開驗。
外廳坐著宗室代表、御史與雙方家屬;內廳只放敏感舊物。所有人先看空匣,再看搜查時的原位置拓圖。床下灰塵在箱體西角只有淺印,證明匣子放入不久;箱底溼杉的刨痕與冒名木匠車中木屑相合;青灰封泥批號對應昨日第三封車。
內庫主管解釋:“第三封車曾在午時開過一次,因太常修補冊誤裝,取出後重新封車。”
大理寺調出重新封車的七份手印。六份位置與值守簿相合,第七份宮作庫吏的指紋卻壓在封泥底層,說明他在其他人到場前己經碰過車門。封泥表面又覆蓋了內侍的正常簽押,把最早一次開啟藏在下面。
“誰給他單獨進入內庫的牌?”
主管交出一張臨時修箱令。落款看似內侍監,紙角卻蓋著端王府外庫銅作鋪的驗牌。那家鋪子曾製作兩枚假含元腰牌,也替冬十二匣換過銅角。
同一外圍網路終於把假宮門、封車開啟與栽贓木匣串在一處。端王仍可說承包鋪被蔡茂盜用,皇帝也可說內庫吏員私自犯案,卻再沒人能把它解釋成沈硯青獨自在臥房藏了二十三年舊物。
“開車時誰在場?”大理寺卿問。
“內侍兩人、禁軍西人、宮作庫吏一人。”
“名單。”
主管交出七個名字,其中一名宮作庫吏在昨夜告病離京,所持路引由端王府外庫賬房蔡茂擔保。
蔡茂這條線終於從外圍車馬進入封車現場。
端王長史立即遞來宣告:蔡茂三日前己被王府除名,其後擔保均屬盜印。宣告能切割王府,卻無法解釋為何盜印報失首到今日才補。
第二項驗祭玉。太常修補號與朝議目錄一致,證明它昨日辰時仍在封車。國公府搜查發生在戌末,中間只有不到六個時辰。沈硯青當日全程在校場,有二十七名不屬沈家的軍士見證,從未接近內庫與運車。
第三項驗假字。三名書吏盲比字樣,確認形似沈硯青,起落筆卻為左手習慣。顧蘅找出他五歲練左手的三張廢紙,歪斜程度與栽贓字完全不同;國子監七年課卷又證明他從未形成左手書寫能力。
“長期私藏、親筆批註、知情迎舊主三項均不成立。”大理寺卿當場總結。
沈崇嶽肩膀終於鬆了一點。
會審官卻沒有立即放人。缺頁禁軍冊與朱錦的進入路徑仍須閉合,內廷堅持可能由國公府僕役收買蔡茂。若找不到經手人與供貨線,沈硯青雖很難定謀逆,仍可能以保管不慎繼續扣押。
羅御史翻到最後一項:“紅蠶絲來自端王府外庫承包繡坊,但現有樣線只由姜家婚服鋪提供,缺少繡坊原始領用賬。冬十二匣又曾混在女官取試新桌椅車中,籌備間封存後賬目不全。”
姜怡不能查舊檔,沈瀾亭全案迴避。兩條最需要補的證據,恰好要靠他們之外的人完成。
周雁回從旁聽席站起:“女官取試新物料賬不屬於承和舊檔,我可以查。”
姜知禾也舉起手裡一段樣線:“絲線我能認,但要去承包繡坊看染缸與捻法。”
兩名年輕女子一個掌新賬,一個做婚服,從來不是舊案核心證人。
此刻,最關鍵的缺口卻落到她們各自真正會做的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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