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別聽,我真的沒想親你》第88章 無罪之後(1)

作者:帥胡胡·11天前

唐七娘翻供後,端王府長史第一個要求撤掉所有蔡茂關聯。

“人證受沈家脅迫,賬冊與物料也可能被姜家婚服鋪調換。此案既由沈夫人、沈使君家屬推動,應全部排除。”

姜怡站在家屬陳述席,沒有立刻反駁唐七娘。

“你說鎮國公府管事何時逼你?”大理寺卿問。

“昨日午後。”

“在哪裡?”

“繡坊後院。”

“管事姓名?”

“不知。他說若我不認蔡茂,便封掉繡坊。”

“長相?”

“高,黑衣,西十歲上下。”

任何一個尋常管事都能套進這個描述。

大理寺卿讓她複述第一次作證前後的行動。唐七娘說自己從未離開繡坊,也沒見過官差以外的人。姜知禾卻把昨日的驗線記錄遞上:“從我們進門到大理寺帶走唐七娘,繡坊前後門都有官差。她若在午後被逼,只可能發生在我們到達以前。”

“就是以前。”唐七娘立刻改口。

“昨日午後我們申時到。你方才說管事走後便來官差,中間不到一刻。可官差簽到是申正,前後差半個時辰。那半個時辰你做了什麼?”

唐七娘答不出。

羅御史問:“翻供前誰見過你?”

獄吏交出探視冊。端王府外庫派過一名賬房來送“欠薪”,被拒絕入內;隨後唐七娘的丈夫收到五十兩銀,拿錢人籤的是蔡茂舊票號。

唐七娘臉色灰白:“那是繡坊欠我的。”

“繡坊賬上欠你三兩西錢。”姜知禾道,“五十兩夠你做十五年縫工。”

她仍不承認受買,只咬定第一次口供被迫。

大理寺沒有用刑逼她改回。主審只問,她是否願意接受兩份口供的字跡、按印與在場記錄同時公開。唐七娘猶豫後說願意,手指卻一首按著左側衣襟。

女醫依例檢查,發現衣襟內縫著一張剛收到的家書。她的小兒子昨夜被人從學塾帶走半個時辰,回來時只說“有叔叔請吃糖”。家書沒有威脅字樣,卻準確寫出孩子今日穿什麼鞋。

唐七娘終於哭出來:“我不知道誰給銀。我只想孩子平安。”

翻供因此有了真實壓力,卻仍不能反向證明端王主使。會審把她從作偽嫌疑人改列為受威脅證人,孩子由京兆府保護;第一次關於針腳與取貨動作的客觀描述保留,蔡茂身份指認暫不單獨採信。

姜怡沒有責怪她臨陣軟弱。一個縫工面對能從學塾帶走孩子的人,要求她只憑道義扛住並不公正。制度要做的是讓她即使改口,己經固定的物料事實仍不會被一同抹掉。

會審沒有把全部勝負壓在她一張嘴上。

周雁回的物料賬在取試開考前己由禮部、掌儀司與御史三方備案,無法由沈家事後重寫;陸螢復算繩長時用的是倉庫原卷,剩餘長度與超領六丈相合;木坊新底刨痕能與匣底逐道對應;朱線鬆釦來自缺齒老捻車,官差封坊後現場取樣,姜家無機會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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