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麼說?他們不應該尋求法律的幫助嗎?連老百姓都明白的道理,難道他們不明白?”
“道理誰都明白,但現實中不一定都會那麼做。
因為他們知道現實有時候很玄幻,會有很多意外,所以心裡沒底,而一位能讓他們放心的律師,正是他們需要的。
而找律師不是因為律師懂法,而是因為律師更懂遊戲規則,更懂如何利用規則。這也許就是人性中的雙標。”
“美麗國人常說,他們最恨律師,可遇到問題又總會第一個想到律師,是不是就是這個道理?”
“差不多吧,就是這個意思。痛恨並選擇,聽起來很矛盾,但實際上不一定矛盾,只是不同時間段的感受不同而已。”
陳夏沒有說話,低著頭,不知在看什麼,似乎在咀嚼著沈老闆剛才的話。
“知道律所為什麼幹不過法律公司嗎?”
哈?陳夏不知道沈老闆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法律公司沒有監管,可以突破底線,而律師婆婆太多,做事總會束手束腳。
一個放手廝殺,一個被捆住了手腳,最後的結果就是劣幣驅逐良幣,最終市場混亂,陷入紅海。”
“可是律師裡也有敗類,也有大忽悠啊?”
“你是不是想說我也是劣幣,呵呵,我從不否認我辦事不擇手段,只要好使就行,不會太在意那些迂腐的條條框框。
但我的不擇手段與法律公司的無底線是有區別的,跟我辦的案子多了,你就明白了。”
沈浪懶得解釋,與其解釋一千遍,不如讓她自己去悟。有些人需要撞下南牆才能領悟,多麼痛的領悟,或許說的就是這種人。
陳夏低頭不語,她的腦海中好像抓住了點什麼,又好像什麼都沒抓住,就這樣飄飄蕩蕩的。
“好了,現在我終於發現你也有大招了。”沈浪笑呵呵的看著她。
啥?大招?陳夏有些不明白。
“如果下次有人不配合你,你就使出大招,纏死他!比誰先死。”
“這大招也太難聽了,好像我多那啥似的。”
“一根筋兒?哈哈,那就換一個說法,用你的執著感動對方。”
陳夏給了他一個衛生球,提起另外一袋烤白薯,出門去了。
一週後,陳夏收到法院通知,萬興勇故意傷害的案子,檢察員撤訴了。陳夏又打電話給負責案子的檢察員,對方說萬興勇的案子已經上過會了,認定他見義勇為,不構成犯罪,已經放人了。
陳夏心中頓時升起一股自豪感,這是她憑著自己的執著辦成的第一個刑事案子,她心中的正義感和成就感立時爆棚。
幾日後,萬興勇突然來到律所,送來了一面錦旗,陳夏接過錦旗,心裡激動的不行,一下又有了仗劍走天涯的感覺。
律所覺得這是一個宣傳的好機會,便把此事又炒作了一番。
……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
。星流如沓颯,馬白照鞍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