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浪迫不及待地接過,看了起來。
中院認為,上訴人孫黎(一審被告)提交的錄影顯示,兩位律師在場見證了遺囑訂立的全過程,隨後見證人和劉彩花在一式三份的遺囑中親自簽字、捺印。
劉彩花雖說話發音較模糊,但能正常與見證人進行言語和肢體互動,具有獨立思考和回答問題的能力。
被上訴人孫元和孫琳雖主張劉彩花在訂立遺囑之前曾被診斷為重度痴呆,但在無權威機構對其訂立遺囑時的民事行為能力出具鑑定結論的情況下,僅憑醫院的特定疾病診斷證明尚不足以否定其在訂立涉案遺囑時的民事行為能力。
結合錄影中的行為和言語表現,中院認定劉彩花在訂立涉案遺囑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綜上,中院認定涉案遺囑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系劉彩花的真實意思表示,屬合法有效,涉案房屋應按照遺囑的內容由孫黎繼承。
“嗯,這份判決書確實很值錢,孫教授還差咱們多少律師費?”沈浪滿意地看向陳夏。
“這個案子是風險代理,現在案子贏了,孫教授應該一共給咱們十四萬八千五百元,已交五千。還差十四萬三千五百元。”
‘聯絡孫教授,讓他帶上錢,來取判決書。”沈浪說得很豪邁,很有點江湖大佬的感覺。
“浪哥,你知道嗎,剛才你說話時給人的感覺,很有點歹徒綁架後,索要贖金的氣勢。”陳夏嗤嗤笑了起來。
“第二個好訊息呢?”沈浪一笑,問道。
“剛才我打電話問了下,褚景和的案子,已經移送檢察院了。然後我又給檢察院打過去問了下,檢察員讓咱們明天下午去閱卷。”
“嗯,你把查到的材料給我發一份,明天閱卷我準備跟檢察員溝通下。”
“好嘞,我馬上去辦。”
對於孫黎教授來說,那套老人留下的房產可比每個月辛辛苦苦賺的工資香太多了。在接到陳夏的電話後,他立刻請假去了律所。
當天下午下班前,孫教授拿到了判決書,將剩下的律師費轉進了律所的賬戶。交易完成,兩邊都很高興。
當晚,孫教授特意請沈浪和陳夏吃了一頓大餐,陳副主任作陪。
……
早上,檢察院,檢察員辦公室。
“你們是褚景和的律師?”一位年輕的女檢察員看向剛進門的沈浪和陳夏。
“是,這是我們的手續。我們這次來主要是閱卷,順便跟您探討下案情。”沈浪說完,陳夏將手續遞了過去。
“案件剛轉過來,如果你們有什麼意見,可以提交書面意見給我。閱卷的話,可以直接去一樓找案管,你們之前預約了吧?”檢察員問道。
檢察院的案件統一由案件管理部門負責整理(簡稱“案管”),閱卷需要預約,核對手續後,案管工作人員會直接提供一份案卷光碟給律師。
這套流程陳夏是知道的,今天沈浪直接帶她來見負責案件的檢察員,就是想跟檢察員溝通下案件情況。
“案管已經把案件的光碟給我們了,我們過來是提交律師意見的,我想耽誤您五分鐘,五分鐘就行。”沈浪見對方很好說話的樣子,說道。
見對方沒有反對,陳夏立刻會意,從公文包中拿出律師意見遞了過去。
“行吧,五分鐘。一會兒我還有個會,請你儘量說的簡潔一些。”檢察員接過律師意見後放在了桌上,看了一眼手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