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孫幹部帶著一份檔案來到學校。
不是約在茶館,是首接到他宿舍樓下的會客室裡。
方科長也來了,站在門口關上門之後把窗簾拉上。
檔案內容很簡單。保密協議。
承諾不對外洩露案件的具體細節——包括時間、地點、涉案人員的體貌特徵。
孫幹部把協議推到他面前,讓他自己看。
陸建章從頭到尾看了兩遍。
孫幹部沒有催他,只是坐在旁邊等他。
簽完之後,孫幹部把協議收好,從公文包裡拿出另一份檔案——北京市公安局對北大中文系學生陸建章的實習協助邀請函。
這是正式的通知。
他前一個身份是此案的見證人,現在他需要以受組織信賴的可靠支持者的身份繼續參與到後續的相關工作中。
“這個邀請說明組織對你的態度。你籤的不只是一份保密協議,是你的檔案從此不同於普通學生。”
孫幹部把邀約函收回去,站起來拍了拍他的肩膀。“哪天畢業分配需要這個檔案的時候,你會明白今天這個字的作用。”
陸建章低頭看著自己簽字的位置。
他的字跡很穩,和平時寫稿子一樣。
他沒有問“檔案裡會怎麼寫”,也沒有問“以後是不是不能出國”。
只問了一句:“我叔的檔案,也在同一個系統裡嗎。”
孫幹部抬眼看著他,沉默了幾秒。
然後說:“你叔的檔案,比你籤的這份協議更厚。”
他說完朝方科長交換了個眼神就出門走了。
陸建章在會客室裡坐了一刻鐘,然後上樓回到宿舍繼續給《光明日報》寫稿。
1963年初,透過孫幹部的推薦,陸建章正式被安排掛職公安系統實習生。
不是正式編制——每週去兩次,週二和周西下午。
不穿制服,不配槍,不接觸案件卷宗。
辦公室在北京市公安局行政樓的三樓,推開鐵皮門,靠窗那張桌子是他的工位。
鐵櫃上掛著一把磨得發亮的銅鎖,鑰匙由老張保管。
窗臺上放著一盆不太需要陽光的吊蘭,窗外能看見樓下院子裡偶爾有警車發動。
他的任務是協助整理“群眾文藝動態”內部簡報,將各單位報送的群眾文藝活動資訊——工廠的業餘演出隊、農村的戲曲表演、學校的文藝匯演——整理成條目,核對時間、地點、參與人數,然後用鋼筆工整地抄錄在統一格式的簡報表格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