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慎帶來的不是拿人文書,是安置章程。
他把紙放在桌邊,向父親解釋,願意出錢給孩子炭米,但名冊得由他帶回去登記,成年後分派做事,總不能一首白養。說到最後,他又看我一眼,像替我收拾一件做了一半的好事。
我忍不住出去問,孩子自己肯不肯。他笑著答:「年紀還小,懂什麼。」
霍明安躲在門邊聽,手裡捏著晚飯剩下的饅頭。他當然不懂章程,可聽見要帶走,立刻往後退。
父親把紙合上,叫管事按市價付清祁家運來的炭,送客。祁慎沒堅持,甚至沒變臉,只說那便辛苦溫大人,再過幾日有司來核名,記得留人在院裡。
他走後我才知道,父親答應的只是七日。別院不是不用錢的地方,僱人、看病、取暖都要支出;更麻煩的是,孩子裡有的親屬尚在,不能被我一句「我來養」就改了去處。
我把銀子全拿出來,父親沒有收,說先記賬,不夠再說。我聽到還要另核親屬,忍不住說:「您就不能先應下來麼?再過幾天,又要說來不及。」
父親手裡的筆懸著,墨滴到指上。他看了一眼,慢慢將筆擱好。
「我若說能養,錢也給了,一個月以後,孩子的舅舅找上門來,你怎麼辦?」
「那也不能讓他帶走。孩子不肯。」
「我知道不肯。我問你怎麼辦,不是在問你肯不肯。」他扯過一張廢紙擦手,擦了兩下,聲音低了些,「若棠,你坐下。先把人認清楚,行不行?」
我沉默了一會兒,重新坐下。
那夜我們逐個核孩子的來路。一個孩子有舅舅在西城,卻不願去,因為舅母打人;另一個想回鄉,但記不得鄉名。霍明安說自己有爹,父親的筆停了停,沒有劃掉。
輪到謝無咎,父親將他三年前失去的幾處東西念給我聽:官告、田產、故宅居住的資格,還有仍未撤掉的連坐查驗。他本來有一位願意替他說話的老師,老師去世後,便很少有人肯在呈文上添自己的名字。
我過去只看見他的青衫乾淨,以為那是天生不在乎。如今才知道,清洗、縫補、搬到便宜的屋子裡,都是要一件一件自己去做的。
「他為什麼還留在京裡?」
父親低頭將筆頭捋順:「走了,呈文更沒人替他遞。」
我想起他說先看這份,不要因為見過我就不問。我那天以為他過分冷靜,這時才慢慢聽出,他己經習慣別人不信。
第二日我去送藥,謝無咎看見新的賬頁,竟認真誇我記得比上回清楚。我本來備了一肚子保證,聽見這一句,忽然什麼豪言都不想講了。
我只問他,有沒有什麼是別人找不到、我還能去找的。
他望了一會兒牢門外的光,問我怕不怕去青石坡。那地方有霍長策的衣冠冢,也留著一件未交出去的舊物。
我立刻說不怕。他卻沒有馬上告訴我位置,先問青檀知不知道這趟出門可能被人跟著。
我回頭看她。她眼裡也有同樣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