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結婚那年,在婚紗照上栽了個大跟頭。不是拍得不好看,是拍得太好看。她選的是城裡最有名的一家影樓,攝影師是從廣州請來的,後期修圖據說要排半個月的隊。拿到成片那天表姐高興得不得了,迫不及待地選了一張最喜歡的放大到三十寸,裝了金邊相框,掛在婚房床頭正上方。照片裡她和姐夫穿著中式禮服,她穿秀禾服,姐夫穿馬褂,兩個人坐在一把紅木太師椅上,背後是假花和紅綢布搭出來的喜堂布景,光線打得柔和又喜慶,笑得跟蜜裡調了油似的。
掛照片那天我也在。我當時站在臥室門口看了一眼,說了一句後來被我媽罵烏鴉嘴的話——“這背景怎麼跟遺像似的。”表姐呸呸呸了好幾聲,說小孩子不懂事別亂講,把我推出了房間。我承認我嘴欠,但那照片的背景確實怪——紅綢布從頭頂垂下來,兩邊各露出一根黑色的木柱,構圖四平八穩,左右完全對稱,和鄉下靈堂裡掛遺像的佈置一模一樣。更巧的是,照片正上方的房樑上正好有一根橫樑壓頂,這在老一輩的風水裡是大忌。我沒敢再多說,表姐正在興頭上,說什麼她都聽不進去。
照片掛上去的第一個星期,一切正常。第二個星期,表姐開始做噩夢。她夢到自己在臥室裡睡覺,半夜醒了睜開眼,看到牆上的婚紗照變了——照片裡的背景沒變,還是那個喜堂,紅綢布,黑木柱,但椅子上坐著的只有她一個人。姐夫不見了。照片裡的她穿著秀禾服端端正正地坐在太師椅正中央,雙手平放在膝蓋上,臉上的笑容和白天掛上去時一模一樣,標準的八顆牙,嘴角上揚的弧度分毫不差。但她的眼睛沒有笑。嘴角在笑,眼睛是直的,直勾勾地盯著床上躺著的自己。
表姐被這個夢嚇醒了三次。每次醒來第一件事就是開燈看那張照片,照片在燈光下一切正常,她和姐夫兩個人笑盈盈地坐在喜堂裡,金童玉女似的。她安慰自己說是婚前焦慮,白天上班太累了,沒當回事。真正讓她害怕的是第二個夢。那個夢裡,照片裡的她站了起來。夢裡的場景還是臥室,燈光昏暗,只有窗外路燈透進來的一小片白光打在牆上。她躺在床上不能動,眼睜睜看著照片裡的自己從太師椅上站起來,提起秀禾服的裙襬,一步一步從照片深處走到照片邊緣,然後彎下腰,把臉貼在照片的玻璃上,從裡面往外看她。那張臉擠在玻璃上變了形,鼻子壓扁了,嘴唇擠歪了,但眼睛還是直的,嘴巴一張一合,在無聲地說話。她從口型裡讀出了那句話——“你下來,我上去。”
表姐尖叫著從夢裡醒過來,渾身是汗。她開燈去看照片,照片上的自己還坐在太師椅上,和白天一樣。但她發現了一個細節——照片裡她的那雙手,位置不對。她記得很清楚,選片時照片上她的左手搭在椅子扶手上,右手放在膝蓋上。但現在右手不在膝蓋上了,是垂在椅子扶手外面的,五根手指微微張開,像是在夠什麼東西。
她以為是記錯了,沒跟任何人說。直到姐夫也出事了。姐夫是開貨車的,跑長途,每天晚上十一點左右到家。那幾天他連續三次在同一個路段看到同一個東西——鎮口那座老橋上,大燈掃過去,橋欄杆上坐著一個人。穿紅衣服,長頭髮,低著頭,腳懸在橋外面晃。第一次他以為是半夜想不開的女人,減速想停車,結果車開到橋頭那個人就不見了。第二次他多留了個心眼,快到橋的時候把遠光燈開啟,橋上空空蕩蕩,欄杆上什麼都沒有,他鬆了口氣加速過橋,車子剛過橋中央,他從後視鏡裡看到那個人又出現在剛才的欄杆上,坐姿一模一樣,紅衣長髮,低著頭,但這次頭在慢慢抬起來。他一腳油門踩到底,到家的時候後背全溼透了。第三次他不敢看了,遠遠看到橋就加速衝過去,但他聽到了一聲笑——不是從外面傳進來的,是車裡的收音機,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開了。電臺裡沒有節目,全是沙沙的電流聲,笑聲就夾在電流聲裡,很短,很輕,像是一個女人捂著嘴在偷笑。
回到家他把這事跟表姐說了,表姐當場就哭了,把自己做的那些夢也說了出來。兩個人一合計,覺得那張婚紗照不對勁。第二天就把照片從床頭上方取了下來,翻過來扣在儲藏室角落裡。他們以為這樣就沒事了,但照片取下來之後,情況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更嚴重了。表姐開始夢遊。姐夫半夜醒來發現她不在身邊,找了一圈發現她站在儲藏室裡,面對著牆角的照片——照片是扣著的,她把它翻了過來,立在牆根上,自己盤腿坐在照片前面,仰著頭看著照片裡的自己,不說話,一動不動,像是在照鏡子。姐夫叫她不醒,拍她臉也沒反應,最後把她扛回臥室,她第二天早上完全不記得這件事。
連著夢遊了三個晚上,表姐的精神狀態肉眼可見地垮了。她不敢睡覺,不敢關燈,不敢一個人待在家裡。我姑姑從老家趕過來看女兒,一進臥室就覺得壓得慌,說你這房間不對勁,頭頂那根橫樑正好壓在床正上方,又掛過那麼大的照片,風水上叫“壓梁煞”,何況那張照片構圖太像遺像了,等於是把活人的魂釘在了牆上。
我姑姑回了一趟老家,去山後面的村子裡找了一個會看事的老人。老人看了表姐和姐夫的生辰八字,又看了那張照片翻拍的手機截圖,說,這張照片不能留了。活人的照片不能拍成遺像的格局,紅色背景、黑色框架、中軸對稱、頭頂壓梁,你們自己把條件湊齊了,陽間的相片和陰間的引魂幡之間只差一根香,路過的孤魂野鬼分不清這到底是結婚照還是遺像,就順著照片找上來了。夢裡照片裡的人想跟她換位置,說明那個東西已經進了照片,把照片裡的她當成了自己。它在等一個機會,等表姐精神最弱的時候把她拉進去,自己出來。
姑姑問怎麼處理。老人說,照片不能燒,不能撕,不能直接扔。照片裡的那個女人已經佔了表姐的樣子,你把照片燒了,等於把表姐的臉也燒了。要讓那個女人自己離開,就要讓她明白這張照片不是給死人準備的遺像,而是活人的喜照。老人讓表姐做三件事。第一,把照片從儲藏室拿出來,掛回臥室原來的位置,但要加一樣東西——在相框正上方貼一張紅紙,紅紙上用黑墨寫一個“囍”字,要雙喜,不是單喜。雙喜是活人的喜事,單喜是死人的牌位,用雙喜鎮住遺像的格局。第二,在相框背面用紅線綁七根新針,針尖朝外,七根針排成北斗七星的形狀。第三,選一個晴天的正午十二點,把照片取下來,抬到院子裡讓太陽暴曬一個時辰,用正午的陽氣把照片裡積的陰氣曬散。
表姐一一照做了。掛回照片的那天晚上,她又做了一個夢。夢裡的場景和之前一模一樣——她在床上,照片在牆上,但照片裡坐著的那個女人不再是她了。那個女人穿著白色的衣服,臉模糊,頭髮披散下來,低著頭坐在太師椅上,像是在認罪。表姐在夢裡第一次不害怕了,她站在床上,臉對著照片,大聲說了一句“這是我的家,你走”。照片裡的女人抬起頭看了她一眼,然後站起來,轉身走進了照片深處那面紅綢布後面,消失了。
從那以後表姐再也沒有夢遊過,姐夫的車上也沒再出現怪事。那張照片現在還掛在他們臥室裡,相框上方貼的紅紙雙喜已經褪色了,但一直沒撕掉。七根針也還綁在相框背面,紅線已經蒙了一層細細的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