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經天碑》第42章 候驗席不收好人(2)

作者:一紙風勃·7小時前

“你們這些人就是這樣。”散修候驗者咬牙,“有完整紙的不肯開,有傷人的紙又說不夠。那要等死人把整部經補給你?”

陸照看向第三份紙角。

“等有人願意把失敗過程寫全。”

他說完,右手包佈下忽然一冷。冷意從照痕處向肘彎收縮,沒有擴充套件,像某個沒有被寫進紙裡的停處在他身上短暫掠過。

藥師在旁邊看見他停筆:“要不要停?”

“先報。”陸照道,“右臂照痕發冷,未擴;目前還能記錄。”

校吏把這句寫在公開頁右上角。

顧長明走到案邊,拿起那頁記錄:“你如果蓋了第一份,世家拿到可試標;蓋了第二份,散修拿到停處;第三份你什麼都沒給。”

“我給了封存號。”

“封存號不能救急。”

“可試印也不能。”

顧長明沒有繼續逼他。驗印官取走三份經頁,分別套進白、黃、灰三色袋。南署沒有給任何一方立刻獲利的機會,卻給陸照發了第二塊木牌。

世家候驗者沒有立即離開。他要求把私注的完整藥單抄回,被驗印官拒絕,只允許帶走封存號。散修候驗者則在黃袋上按下旁證指印,承諾七日內把三名傷者帶來複核。兩個人都沒拿到想要的印,卻各自多背了一項責任。

公開資源欄隨即掛出兩張新籤:一份是三次藥房驗脈,一份是兩名固定旁驗的飯籤。陸照獲得了能繼續查證的資源,使用記錄卻全部公開,連旁驗者缺席一頓飯都要寫在案邊。

公開記錄許可權七日,固定旁驗兩人,所有階段判斷須在當日歸檔。

木牌背面同時寫著限制:不得私下接案,不得收取經頁報酬,不得以姓名替任何散經本擔保。

兩名固定旁驗當場落名。一名只負責傷情,記錄脈息、冷熱與可見裂傷;另一名只負責版本,記錄紙批、落墨次序和經手缺口。任何一欄未寫完,陸照只能申請封存,不能繼續提出可試方向。

世家候驗者看著這套手續:“一張經頁要養三個人,窮人等得起?”

散修候驗者也沒替南署辯解:“等不起,所以才去散經市。”

陸照把兩句話並排寫進旁觀異議欄。公開候驗席沒有消除等待成本,只是讓誰在付這份成本不再藏在空白裡。

資源欄隨即扣掉兩張飯籤和一份傷藥籤,標明由本案承擔。兩名旁驗若缺席一天,記錄許可權也跟著停一天。

陸照剛把木牌收好,南署外廊又傳來那道喊聲。

“陸照封經,南署認證!”

這一次,後面多了半句。

“買紙找陸照,練壞他負責!”

散修候驗者臉色發白,世家候驗者則露出一絲冷笑。陸照離開窄桌,走到外廊,沒追喊話的人,只看見一個賣紙少年舉著粗紙傳單從人群中穿過。

傳單最上面寫著西個大字。

陸照封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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