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夫君戰死,我掀了他的棺》第316章 花姨改了那個願字(2)

作者:甩你兩桿桿·16天前

“所以我就該替他們走夜路?”

花姨把蒸籠蓋重重扣回去。她說自己沒逼誰出門,管事來點人時還替河生遮過兩次。賬上寫可用是一回事,真正去不去,她以為總能在巷門口再攔一層。

可她不是每次都攔得住。

秋水遷住處那四個月,管事拿總報上的“隨時聽用”找到她新家,讓她在孩子發熱當夜送一隻匣子。灰姨提出藥費分開後,也被人拿“自願續領”堵回去。花姨當初用來續藥的謊,後來成了催差的憑據。

她聽完,半天沒有說話。

橋頭來了買糕的車伕。花姨照常收錢、找零,把最後一塊沒裂的發糕遞過去。等人走遠,她才摘下圍裙,從內層拆出一小片布。

布上記著三年裡被她遮掉的十二次點差。誰生病、誰照顧孩子、誰明確說不去,她用自己認得的符號畫在旁邊。符號不是官方暗號,只是鍋、鞋、藥碗和小床。她怕正式賬不讓寫,便縫在圍裙裡。

“這個能不能把願字改回來?”她問。

“能證明你當時知道具體情形。”沈令儀說,“不能自動替十二個人說不願。”

花姨點頭。她原以為交出圍裙便能把所有錯一把抹掉,聽見不能,反而沒有爭。每個人當日為何沒去,要由本人說;有人生病仍願送信,有人領藥卻早已不願,兩者都可能存在。

她願到大理寺承認改字,但要求攤子不能封。每天清早有十幾個腳伕在這裡買熱糕,停一天,她損失的不只自己飯錢。

謝臨淵答應問話安排在收攤後,也只取圍裙內布,不收蒸籠和木印原物。木印可現場拓形,攤子照開。

滿叔仍沒有原諒她。

臨走時,花姨遞給他一塊裂糕,他沒接。她便放回自己碗裡,說舊事查清以後再罵也來得及。

“我現在就能罵。”滿叔說,“你該先問我。”

花姨低頭把碎糕掰開:“是。”

她承認得太快,滿叔反而更惱,轉身走到橋另一頭。沈令儀沒有勸他們為共同受害抱頭和解。一個人出於保護代寫的願意,仍會傷到另一個人的生活;動機能說明為什麼,不能替結果消失。

當夜,花姨在大理寺重新寫了六頁更正說明。

她沒有把十二人統一改成“不願”。只在每個被刮過的願字旁註明:此字由花姨擅改,未逐人詢問,不得作為本人承諾。

最後一頁寫完,她問若皇帝因此停銀怎麼辦。

沈令儀說,近一個月的藥、飯與住處已從封存餘款中單列,不因更正立即停。一個月以後如何承接,仍須另議,不能騙她說從此無憂。

這筆餘款不是沈令儀另外許下的人情。阿昭舊例當月一百二十兩已經撥出,十二人中有人離開、有人暫不領,尚有三十餘兩封在祈年巷賬上。大理寺只准把已撥生活部分繼續支付,不準提前動下月銀,也不準拿餘款獎勵作證者。

藥鋪、房東與飯鋪仍按本人實際收取結算。河生離京後不再替他虛列床飯,省下的錢也不自動分給願意留下的人。賬若不肯面對誰已經走了,過渡銀很快又會變成另一種留人藉口。

一個月後,需要皇帝決定原本的祭銀能否拆成生活恤養與自願差費,也需要戶部承認這些人不是一筆只在內庫轉的影子錢。那比改六個願字難得多。

花姨望著自己寫壞又重寫的名字,輕聲道:“原來不撒謊,只能保一個月。”

“現在是一個月。”沈令儀說,“至少這一個月,不用拿誰聽話來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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