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夫君戰死,我掀了他的棺》第326章 三皇子要給他們一張軍籍(2)

作者:甩你兩桿桿·18天前

“是本宮出的銀。”蕭華璋說。

她早就知道花姨在替十二人做總報,也知道內庫只肯為可用人數撥下一期錢。三年前祈年巷換管事,公紙停了兩月,花姨找善堂求紙。長公主給了,因為若總報斷掉,十二人的銀也會斷。

“殿下看過總報嗎?”

“看過一份。”

“看見願續領?”

“看見了。”

長公主說自己問過花姨是否每個人都願意,花姨答人還在、錢也領。她沒有繼續追問願意的是領錢還是聽差。

這與皇帝只看可用數的疏忽相似,卻多了一層。蕭華璋經營善堂多年,最清楚領藥與願受差遣不是一回事。

“殿下為何不問?”

“因為那時本宮需要他們仍可用。”

她第一次沒有拿保住藥錢作全部解釋。

三年前,長公主正在追查一批從北地回京的舊兵。十二人中至少有兩個熟悉路線,她不願在自己尚未找到人前,讓阿昭隊散掉。

“他們替殿下做過什麼?”

“有人送過兩封信,有人沒有。”

“誰?”

長公主沒有答,只把憑單留在沈令儀手裡。

“你今日在兵部爭他們以後歸誰。”她說,“本宮提醒你,他們從前已經替不止一個人做過事。”

說完,她登車離開。

憑單最下方還壓著一張花姨沒見過的領紙副頁。收貨人不是廚房,也不是喬廣。

是公主府一個已經登出七年的舊女官名。

唐見月。

沈令儀沒有把副頁送去祭典抄房逼唐見微認姐姐。領紙發生在唐見月登出官籍之後七年,恰能說明名字仍被使用,不能說明本人仍在公主府,更不能把月娘那枚部分相似的指印補成同一人。

紙匠檢視副頁,發現收貨名與上方品目墨色一致,像同一人整頁謄寫,不是領紙者親籤。末尾沒有手印,只有公主府舊女官通用的小花押。誰拿舊名填頁,仍須從實際搬紙的人查起。

唐見微有權知道自己的姐姐名再次出現,也有權暫時不參與辨認。沈令儀只送去一份遮掉花姨住處與其他領紙人的告知,寫明“舊名被用,使用者未定”。宮中當晚沒有回話。

倒是白鶴莊收到一隻沒有封口的紙包。裡面放著三張裁成同樣大小的舊麻紙,第一張寫唐見月,第二張寫月娘,第三張空著。

紙包沒有要求他們把前兩張合在一起。空白那張上只有一句:先查誰搬的紙。

字不是唐見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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