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錢沒有形成一個施工點位,卻真實發生了。牛慶山維護檔期、韓春明嘗試彎口作業都不是低階錯誤;問題在於正舟把紙面寬度、半徑和伸距,當成了完整作業條件,沒把退出路線和上方姿態一起驗證。
新的可行方案只剩兩種:等十天後的檢修視窗,或改用腳手架。韓廣發不能接受隱患整改再拖十天,甲方決定走腳手架。
這一次,韓春明帶兩名架子工逐點測量基礎、立杆位置、通道、管線距離和材料路線,不再遠遠目測。
兩名架子工分別從內側和外側排杆,遇到裝置基礎便調整步距,再核作業層與管線的淨距。韓春明讓他們把不能落杆的位置也畫出,不只留下最終可行圖。程海峰核查時能看見方案為什麼這樣排,而非只能接受施工方結論。
他讓架子工在地面標出每根立杆位置,又請程海峰沿預留通道走一遍。內側和外側兩座若同時搭,巡檢人員無法透過;先內後外不是保守,而是現場唯一能保持執行通道的順序。
結果是兩座架體必須先後搭設:內側兩處共用一座,完成後拆除;外側兩處再搭一座。兩座同時存在會堵死巡檢通道,工期至少增加三個標準視窗。
架體材料的進場路線也與曲臂車不同,可以分批人工倒運,卻會佔用更多地面組織時間。牛慶山把鋼管、扣件和腳手板按兩座架體分批,不讓第二座材料提前堆在執行通道旁。
正舟此時仍沒有專職安全負責人,架體驗收不能被寫成團隊已有獨立安全能力。專案仍按甲方作業程式和合格架子工資料辦理,韓春明負責現場搭設邊界,陸沉舟承擔施工方最終確認。
孫浩據實核出腳手架新增總成本一萬五千五,包括材料和搭拆、架子工、驗收配合、運輸及佔道協調。
原變更邊界繼續有效:甲方承擔部分最高一萬二,正舟承擔三千五;曲臂車驗證費三千二另由正舟承擔。兩筆合計,正舟為自己的判斷和原約定承擔六千七。
“甲方也參加了路線初判,三千二不能分一點?”牛慶山仍不甘心。
孫浩先回答:“甲方允許驗證,不等於保證我們選的車型能進。裝置公司、引數和路線方案都由正舟提交,這筆沒有向外轉的證據。”
“那就記在專案損失裡。”牛慶山把裝置商的調車單遞過去,“但也把司機拒絕硬過寫進去。三千二不是車白跑,是驗證出了這條路線不能用。”
孫浩接受了這個區分:現金是損失,驗證結果卻要進入下一次踏勘證據。兩者不能因為都來自一張三千二的單據,就只剩一句“交學費”。
他在成本表旁另建一條技術記錄:車輛收車尺寸滿足入口,卻因第三彎退出餘量和支腿空間不足失敗;彎口外伸臂又受上方管線姿態限制。下一次詢裝置,不能只比較寬度、半徑和水平伸距,還要把完整路線與作業曲線一起給司機預審。
陸沉舟看了他一眼,沒有再重複一遍正確答案。
腳手架方案、費用憑證和工期影響完成籤認後,專案當前預計利潤率降到百分之十一點三。
孫浩把從百分之二十四點五到百分之十一點三的每次變化按日期排開。視窗延長吃整日人工和租賃,三千五來自踏勘誤判,三千二來自失敗驗證;後面腳手架再多佔一天,利潤還會繼續降。
“這單還能賺,不代表這些錢可以混在一起說成現場複雜。”他說,“哪些可避免,下一次報價必須分出來。”
只有陸沉舟能看見的光幕把已經發生的賬合在一起。
【曲臂車驗證損失:3200元】
【正舟高處變更承擔:3500元】
【當前預計利潤率:11.3%】
【風險方向:腳手架搭拆、驗收與新增視窗】
沒有“能力驗證專案”的評語,也沒有告訴他下一步應選誰。
現場安排重新落到團隊手中:十三處普通點位繼續按現有視窗做;四處高位單列;架子工第二天培訓,第三天材料進場;韓春明盯搭設和作業,牛慶山管材料與人員,孫浩跟費用證據和合同附件。
回到辦公室,第一份合同旁邊多了三份檔案:路線驗證失敗記錄、腳手架變更方案、新增費用分擔確認。
公司不是從不犯錯才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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