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六點四十,正舟辦公室門口停著兩輛車。
總包只批准四個人踏勘:陸沉舟、郭明遠、牛慶山、韓春明。孫浩留在辦公室,根據四人的現場記錄同步修改工程量、資金和付款問題。
四個人出發前把記錄分工定死。牛慶山拍裝置和材料通道,韓春明量作業面與轉序距離,郭明遠只記錄准入、隔離和監護條件,陸沉舟核範圍與總包介面。同一處由四個人看,不等於四份照片都沒有責任人。
孫浩建立共享編號,現場每報一個點位,辦公室便同時掛上工程量、現金和待問條款。看不清的資料保留空白,不讓電話那頭憑經驗替現場補數。
出發前,郭明遠把十六七名“可詢”人員分成三欄:能直接申報、資料待補、只能做普通地面作業。
牛慶山看著人數往下掉:“人能聯絡上,不代表能算進名單,是吧?”
“證件、保險、體檢和駐場時間都對得上,才算。”郭明遠說,“這次你報人,我核能不能進;缺口怎麼補,還是你決定。”
六點五十五出發。接近兩個小時後,四人到達遠成工業園。
園區尚未正式停產,物料車輛仍在道路上穿行。總包施工負責人唐啟峰做完臨時入場教育,帶他們進入三號區域。
唐啟峰先強調,今天只能走指定路線、測量和拍照,不能拆除、刮漆或移動現場物品。郭明遠確認四人防護和臨時入場許可權後,才在踏勘記錄上簽字;候選單位的勘察同樣要受現場許可約束。
九點二十,第一段舊管廊便暴露出圖紙上沒有的條件:一側是執行管線,另一側堆著後續檢修備件,移動平臺只能從一個方向進。備件不按時清走,裝置無法展開。
牛慶山沿入口走了一遍,發現材料車也只能從同一方向進出。若總包清場晚,平臺、材料和人員會堵在一條線上;即使防腐面已經交出,物流沒放開也無法開工。
韓春明把備件佔地邊界和平臺所需落腳範圍畫在同一張圖上,請唐啟峰標出由哪個專業負責清場、最遲何時移走。對方只能先寫責任部門,無法當場給時間,這一段便保持依賴條件。
韓春明沒有替總包承諾能調整。他在圖上標黃:“能做,依賴清場。實際清場時間沒簽,不進確定工期。”
第二處裝置框架,清單寫區域性除鏽補漆,現場舊漆卻已連片起皮。牛慶山判斷打磨後範圍一定擴大;唐啟峰只同意正常基層處理由分包考慮,超出部分每日記錄、按現場確認。
韓春明選了幾個代表點,只用目測和輕敲核表面狀態,沒有擅自刮開。連片起皮的可見邊界已經超過清單示意,但真正打磨後擴大多少,今天無法形成施工量。
陸沉舟讓唐啟峰在踏勘單上區分“可見異常”和“施工後實測”。正舟報價應包含正常基層擴邊的風險,卻不能把所有潛在擴大都提前報成甲方必付增項。
“可見範圍的初測記錄發給孫浩。”陸沉舟說,“擴邊不能只在月底憑印象爭。”
第三處是欄杆和平臺邊角,其中一段要切除更換。下方排水溝能否清洗、隔離到什麼程度,現場尚無最終方案。
郭明遠又問了氣體檢測點、動火票簽發人、消防監護和切除物落點。唐啟峰能確認總包程式,卻不能替屬地提前批准。郭明遠因此沒有把這個點判成永遠不能做,只列為“條件閉合前不得納入開工計劃”。
牛慶山問,若隔離完成後只剩短視窗,能否多加工人搶完。郭明遠回答,施工人數可以調,監護和警戒範圍也必須隨之重核,不能把多叫人當成唯一解法。
郭明遠停在警戒線外:“隔離、檢測、審批和監護少一項,這個點不開火。”
唐啟峰說:“最終以總包和屬地批准方案為準。”
“批准是准入條件,不是強制作業命令。”郭明遠回答,“正舟仍要核自己的監護和現場條件。”
唐啟峰看向陸沉舟。
“郭工的意見就是正舟的安全意見。”陸沉舟說,“條件缺失,他能停這個點;我不會從後面讓班組先幹。”
“可以。”唐啟峰說,“但要寫明缺哪一項,不能一句危險就讓整個區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