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字跡,因為淚水的浸染而變得有些模糊,但依然能看清寫了些什麼:
“今天,我看到了最恐怖的事情。我該怎麼辦?我好害怕。他們會殺了我們的。為了小紅,我不能說,一個字都不能說。小強,對不起,對不起……”
昏暗的教室裡,只有手電筒射出的一束光,照亮了那本泛黃的日記。
劉宇和陳火旺湊在一起,幾乎是屏住了呼吸,一頁一頁地翻看著。
日記本里的字跡,從最初的娟秀,到後來的顫抖、潦草,再到最後的平靜和麻木,記錄了一個母親長達二十三年的恐懼、掙扎和無盡的愧疚。
1975年10月12日,雨。
“小強死了。我親眼看見的。就在這間教室裡。趙德明,那個畜生!他怎麼下得去手!小強只是個孩子!他發現了趙德明貪汙學校建材款的事,拿著賬本想去找老校長,被趙德明堵在了這裡。”
“他們爭吵,然後……趙德明推了他。小強的頭撞在了暖氣管上,血流了一地。”
“我當時就躲在門外,我嚇得快要死掉了。”
“小紅也在我身邊,她也看見了。我捂住了她的嘴,我們連滾帶爬地跑了。我該怎麼辦?去報案嗎?趙德明在外面喊,‘誰看見了,我讓他全家不得好死!’我好怕,我怕他會對小紅下手。為了小紅,我只能當做什麼都沒看見。小強,李老師對不起你,真的對不起你……”
看到這裡,劉宇和陳火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
真相,遠比他們想象的更加殘酷和直接。這不是失蹤,而是一場由學校副校長親手施行的謀殺!
日記還在繼續。
1975年10月15日。
“警察來學校調查了。他們問到了小紅。小紅還小,她差點就把事情說出去了。我嚇壞了,我只能跟警察說,是孩子看錯了,什麼都沒看見。趙德明那天找到了我,他什麼都沒說,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笑著說,‘李老師,你是個聰明人’。我看著他那張笑臉,只覺得渾身發冷。我知道,我們一家都被他盯上了。”
1976年3月。
“我實在受不了了。每天晚上都夢到小強,他渾身是血地站在我床邊,問我為什麼不救他。我快要瘋了。我把小紅送走了,送到南方的親戚家去,讓她改了名字,我告訴她,永遠不要再回滄海,永遠不要再提起這件事。我寧願一輩子見不到女兒,也不想她出事。趙德明,你這個魔鬼!”
1980年。
“聽說趙德明高升了,調到市教育局去了。呵呵,殺人犯竟然還能步步高昇,這個世界還有沒有天理?我恨我自己的懦弱,我害了小強,也毀了小紅的童年。”
1997年12月。
“我聽說趙德明快要當上副局長了。我不能再等了。我等了二十二年,我的良心受了二十二年的折磨。我不能讓他這麼一個殺人犯,坐上那麼高的位置。小強,老師對不起你,老師要為你討回公道。就算拼上我這條命,我也要讓真相大白於天下。”
1998年1月。
“學校裡開始有傳言了。孩子們說看到了小強的鬼魂。”
“我知道,這是我最後的機會了。我不知道這麼做對不對,但我沒有別的辦法了。”
“我只能用這種方式,引起警察的注意。小強,你看到了嗎?老師在幫你。你再等等,很快,很快就能讓你安息了……”
日記到這裡,就結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