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627》第69章 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2)

作者:青冥振鋒·12天前

身邊的幾個參將圍坐在一起,啃著麥餅閒聊。

“要說這草原上的畜生,我最喜歡馬。通人性,跑得快,打仗全靠它。” 一個參將說道。

“我喜歡鷹。飛得高,看得遠,一把抓下去,兔子狐狸跑不了。” 另一個參將附和道。

眾人紛紛點頭,都說馬和鷹是草原上最好的畜生。

滿桂嚥下嘴裡的麥餅,擦了擦嘴,說道:“你們說的都不對。我最喜歡狼。”

眾人都愣住了,看著滿桂。

滿桂笑了笑,繼續道:“弟兄們,知道我滿桂喜歡什麼嗎?我喜歡狼!狼這種畜生又兇又滑,尤其是群狼,老虎見了都要怕三分。從今往後,我滿桂要讓建虜知道,碰到了我們宣大的兵,就是碰到了一群野狼,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在咱狼的眼裡,任何叫陣的對手,都是我們嘴裡的一塊肉!我們是野狼兵,吃建虜的肉,還要嚼碎他的骨頭!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咱宣大兵什麼時候改善生活?就是碰上建虜的時候!”

眾參將紛紛點頭:“將軍說得是!我們跟著將軍,就是一群餓狼,後金的韃子來了,我們就把他們撕成碎片!”

滿桂哈哈大笑,把最後一塊麥餅塞進嘴裡。

就在這時,遠處傳來一陣急促的馬蹄聲。

一名探馬騎著快馬衝進山谷,翻身下馬,單膝跪地:“報將軍!歸化城方向打起來了!寅時三刻,後金三路同時進攻,現在東寨、西寨和東門車陣都已經打起來了!後金兵力雄厚,攻勢極猛,察哈爾兵傷亡慘重!”

滿桂猛地站起來,把水壺往地上一扔:“終於來了!傳令下去,全軍集合!”

號角聲在山谷裡響起。

八千宣大精騎紛紛翻身上馬,動作整齊劃一,沒有一絲慌亂。

滿桂勒住自己的烏騅馬,看著眼前的將士們,大聲道:“兄弟們!我們在這裡等了七天了!如今後金的韃子正在和林丹汗拼命,他們的側翼和後路都是空的!我們現在過去,就像一把尖刀插進他們的肚子裡!殺他們個措手不及!”

“殺!殺!殺!”

八千將士齊聲高呼,聲音震得山谷迴響。

宣大精騎的裝備,是九邊最好的。

每人配兩匹馬,一匹戰馬,一匹馱馬。戰馬都是從蒙古草原上買來的良馬,耐力好,爆發力強。馱馬用來馱運糧草和裝備。

士兵們都穿著兩層甲:外面是布面甲,上面釘著密密麻麻的銅釘,能擋住五十步外的鳥銃彈;裡面是鎖子甲,由細鐵環編織而成,能防刀砍槍刺。

武器方面,每人一把三尺長的精鋼馬刀,刀刃鋒利,能一刀劈開皮甲;一杆一丈二尺長的長矛,矛尖淬過火,能刺穿兩層布面甲;一張牛角弓,三十支破甲箭。每十個人裡,還有兩個人配備三眼銃,既能遠端射擊,又能當鐵棍砸人。

每個士兵還揹著一個帆布包,裡面裝著三日的乾糧、一個水壺、火石、火鐮、還有一塊急救用的麻布。

再後金創立及清朝建立初期其實其鎧甲裝備,基本與明軍別無二致,所以滿桂還讓每名軍士,在背後插了一把小旗,以便於兩軍混戰,或天黑傍晚之時,區別敵我雙方。

滿桂拔出腰間的大刀,刀尖指向東方:“出發!”

地圖在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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