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627》第329章 定論(1)

作者:青冥振鋒·11天前

崇禎四年,初夏,早朝。

乾清宮御案之上,平放著昨日刑部遞來的三部合議奏疏。清清楚楚記錄著三種截然不同的處置方案。

王承恩躬身上前,雙手捧起奏疏,清朗的聲音響徹整座大殿,將三部合議的結果逐條宣讀。

孔聞詩及一眾窩藏欽犯的孔氏族人,罪證確鑿,三部一致裁定斬立決;孔家數十萬隱田盡數抄沒,歸入山東官田,充作軍餉、安置流民;孔廟祭田予以保留,以待後續規制落地。

唯獨當代衍聖公孔胤植的處置,刑部、都察院、禮部三方僵持不下,分歧難解。

滿朝文武心知肚明,今日這場早朝,便是孔胤植的生死局。

崇禎端坐於龍椅之上,面色沉鬱,眉眼間壓著一層難以掩飾的不滿。

在他看來,孔胤植罪孽滔天,樁樁件件皆是謀逆亂法、通敵害民的重罪,任意一條,按大明律例,都足以判斬立決。可他心裡清楚,這天下的讀書人、大半朝堂官員,早已和孔家代表的聖道顏面繫結在了一起。今日想要動孔胤植的性命,難於登天。

“三部合議結果,諸卿已悉。”崇禎淡淡開口,聲音平靜,聽不出喜怒,“孔聞詩一案、田產清查一案,無有異議。唯獨孔胤植,刑部主斬,都察院主流放,禮部主罰贖。今日朝堂,諸卿各抒己見,不必藏私。”

話音剛落,禮部尚書文震孟率先出班。

他一身朝服,身姿端正,語氣懇切卻堅定:“陛下,孔胤植有罪,罪無可恕,禮部絕不姑息。然孔氏一門綿延兩千年,衍聖公爵位乃太祖高皇帝御封,是天下士林道統所繫、文脈根基所在。”

“殺孔胤植,看似是正國法,實則是動搖天下讀書人之心。後世論之,非論孔胤植之惡,而是論朝廷輕聖、毀道。臣堅持前議:革其衍聖公爵位,廢為庶人,罰銀百萬兩充餉,足以懲戒其罪,保全國法與聖道兩全。”

文震孟話音落地,立刻有數名禮部、翰林院中層官員緊隨出班,紛紛附議。

“臣附議!聖人血食不可絕,聖裔體面不可盡毀!”

“孔胤植失德,一人之過,不該牽連兩千年聖統!”

一時間,朝堂之上七成官員紛紛站出,或直言勸諫,或委婉陳情,核心皆是一事——不可誅殺孔胤植。他們或是翰林院清貴、或是六部主事、或是各科給事中,在他們眼中,法可容情,聖裔不可誅。

見狀,刑部尚書喬允升面色冷峻,大步踏出班次,聲如洪鐘,衝破滿殿求情之聲。

“臣不敢苟同!”

他手持案卷,當眾逐條駁斥:“孔胤植所犯何罪?煽動生員抗拒新政,亂我朝綱;包庇欽犯、藏匿逃兇,欺瞞廟堂;隱田數十萬,世代逃稅,盤剝山東百姓;私設刑堂,草菅民命,殘害佃戶一十七人;流寇兵臨曲阜,坐擁堅城重兵、數十萬存糧,不發一矢,獻糧萬石資敵,間接害死無數將士!”

“此等罪狀,樁樁死罪,件件當誅!”喬允升目光掃過滿朝文武,語氣悲憤,“諸卿口口聲聲聖道體面,難道聖人之道,是縱容族人禍亂地方、通敵養寇、欺壓百姓的歪理?難道國法威嚴,要為一家一姓的血脈讓步?若有罪不誅,日後天下士紳皆可效仿孔家,恃名犯法,朝廷新政如何推行?國法如何服眾?”

喬允升的質問直擊要害,當即有三成朝臣出班附和。幾名刑部、都察院的御史紛紛發言,力挺刑部原判,直言律法面前無聖裔,孔胤植罪該萬死,若輕饒則國法掃地。

朝堂瞬間分為兩派,爭執不休,唇槍舌劍,各執一詞。

一派以禮部、翰林院文官為主,重文脈、重體面,寧肯輕罰、絕不贊同處死孔胤植;一派以刑部、御史臺法務官員為主,重律法、重公道,執意嚴懲、以儆效尤。

兩方勢力拉扯對峙,誰也無法說服對方。

僵持之際,都察院左都御史劉懋緩步出班,居中調停:“陛下,臣以為,刑部重法,禮部重禮,二者皆有道理。孔胤植罪大惡極,絕無輕饒之理,罰銀廢爵,不足以抵其罪;然驟然處斬,確實震動士林,牽動天下文脈大局。”

“臣仍持前議:革去衍聖公世襲爵位,廢為庶人,流放西南煙瘴之地,終身不得歸鄉。如此,既嚴懲巨惡、彰顯國法無私,又留存朝廷尊儒重道之體面,權衡利弊,最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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