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諜戰代號燈芯》第142章 三十七人(1)

作者:恩賜天天·28天前

書店打烊,後門上閂。賬桌上攤開三張薄紙,三十七個名字。

疏影念一個,陸行舟記一個。籍貫、年紀、臉上的記認、暴露到幾分,一併收進腦子。唸完末一個,她把紙湊上燭火,看它蜷成一撮黑灰。

“華東幾條線,叫日本人的新查法犁了一遍。”她的聲音一向平,“文化人七個,電臺手五個,交通員二十三個,裡頭兩個重傷,走不得路。特高課把那套‘看手筆’的路數教給了沿線憲兵隊——口子上查的不是良民證,是習慣。虹口到吳淞,每個檢問所都掛了照片。”

“多少日子?”

“七天。第八天,並區大檢問,全城過篩。”

“整著走是送死。”陸行舟道,“拆。”

疏影看著他:“七天,九組,沿路三十幾個卡子。錯一步是一條命,錯一環是一組人。”

“所以每一步,都得先替他們在紙上走一遍。”他把茶缸挪開,桌面空出來,“現在就走。”

三十七人,拆九組。每組一個殼:堂會散班回鄉的戲班,出殯的白事隊,教會學校的遠足師生,魚行進貨的夥計,還願的香客,投親的逃荒人家……殼與殼互不相識。一個殼配一條線,走哪條路、歇哪個點、過哪個卡子,各是各的;一條線一個帶路人,帶路人只認自己那條。真出了事,刑房裡擰斷十根手指,也擰不出第二條線。

掛了照片的一共九個人,拆開,一組至多攤一個。身上不許帶一個字的紙,傷藥、盤纏、證件,全由帶路人經手。另有一條鐵規矩:每個帶路人動身前夜,要在自己線上三個點挨次亮燈——燈亮,線是活的;燈不亮,全組就地不動。

光有殼不夠。日本人查習慣,他就給三十七個人一人重造一身習慣。

文化人的手先“毀”掉:筆繭拿鹼水泡,拿搓板磨,十指泡得又粗又皺,像下了半輩子力氣的手。電臺手的鍵繭蓋不掉,就往上頭再蓋一層新傷。走路的步子,說話的口音,連聽見舊名字那一下回頭,統統拆掉重灌。這些功課,風聲一起就做上了,只剩末一道:驗。

驗的法子是小鄧想的笨辦法——揣著各人的舊名字,在弄堂裡冷不丁喊。誰回頭,誰重練。起先十個裡八個回頭;到動身前兩天,他喊破嗓子,三十七個人個個木頭一樣朝前走。

夜鶯管打點。百樂門四樓的小賬房裡,白玫翻著一本歌譜,行間全是她自家才認得的記號。

“外白渡橋北堍那個偽警班長,收三炮臺,要整條,拆開的他當儂打發叫花子。江灣路口那個老煙槍,只認老刀牌——儂遞三炮臺試試?他反倒起疑,良民啥地方來格銅鈿。軍工路口那位頂難伺候,菸酒不進,他娘癆病,收人參。”她合上譜子,“至於日本憲兵——一根菸也勿要遞。遞煙的手,會抖。”

疏影管節奏。哪天走哪組,排得像一張藥方:崗哨換班前一刻鐘動身——老兵惦記交班,眼皮懶;陰天走白事,晴天走戲班;雨天遠足不出門,教會學堂不會頂著雨帶學生野遊,殼就破了。一天至多兩組,走過的口子,隔三天再用。天一變,當天的組就地臥倒——寧可誤一天,不賭一個卡子。

小鄧跑串聯,一天六十里,布鞋跑穿了換草鞋。各組互不相識,訊息全靠他一雙腿縫起來。他兜裡從不揣紙,三十幾條口信全在腦子裡過夜。

陸行舟自己,哪裡都不去。對面弄堂那扇窗夜夜亮著,他家的燈就得夜夜按點熄。九條線、幾十個歇腳點,全在他腦子裡,每晚睡前過一遍,像清點一屋子火種。

頭一天,戲班先走。

四個人,兩個電臺手兩個交通員,跟著真班主的行頭車出閘北。卡子上一個曹長新學了查法,叫人排開,挨個翻手心——特高課發下來的:發報的人,右手食、中兩指第一節有鍵繭。

電臺手老金伸出手。發了十年報的手,金貴,往年冬天都捨不得沾涼水。送進魚行頭一天,他對著一盆帶冰碴的鹽水坐了半個時辰,才把手插下去。剖到第五天,那雙手腫得像兩片姜,魚鱗刮的、刀口割的,新舊傷橫七豎八,鍵繭壓在底下,摸不出來了。

曹長捏著他的指頭翻來覆去。老金手心的汗一層一層往外冒。

“做啥的?”

班主搶上來哈腰:“太君,打雜的,班裡頂笨一個,幫夥房殺魚宰雞,盡割自家手。”

曹長湊近些,聞見一股沖鼻的魚腥,皺眉把那隻手一丟,嫌髒似的在褲縫上抹了抹,放行。

那股腥氣,是五天前就替他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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