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拆神像救女修》第25章 可替名時(1)

作者:首席摸魚·1天前

日落鍾第一聲還沒散盡,押名臺隔著半條影道,給溫照螢裂開的名字補了一筆。

那一筆不是墨,是燒紅的硃砂。它從檯面浮起,像一根細針,穿過風、穿過願燈橋下的灰霧,直扎進溫照螢喉間。她沒來得及退,舌根先嚐到血味,腕上賬眼紅線猛地一繃,把她整個人往城門方向拖了半步。

城門上的無字額亮出兩行小字:日落三聲內,交可替名。逾時,補本名入臺。

門吏抬起硃筆,語氣平得像在催一盞燈添油:“溫照螢,第一聲已過。你不交全名,就交可替名。”

半名燈欄邊,“滿”把自己的半塊木牌死死按在胸口。她還沒取回全名,聽見“可替名”三個字,指節白得發青。那些排在城門陰影裡的半名人也往後縮,燈火一盞盞低下去,像怕誰的目光落到自己頭頂。

溫照螢按住喉嚨,血從指縫裡沾到淨願樓殘簽上。那枚殘籤是她在淨願樓外層搶出來的,焦邊還卷著,背面只剩半行字:照星願牌,已淨願處理。處理二字被人刮過,刮痕下另有細字,像是後來補上去的“可轉總牌”。

接名使站在車道旁,袖中露出一角白玉匣。他看見殘籤,也沒有避,只溫聲道:“殘籤不能替名。”

溫照螢抬眼。

“照名香骨也不能。”接名使又道,“舊龕殘名不是你的名,更不是可替名。你若把它遞上來,押名臺會照收,舊龕那筆債便從你身上重開。”

他說得太準,準得像早知道她袖裡還有舊龕香骨。溫照螢反而鬆開了香骨,沒有碰它。她用染血的指尖在押名臺前的青石上寫下兩個字:不交。

門吏硃筆一頓:“不交,便補。”

押名臺上第二筆已經懸起,正朝她名字裡那個“螢”字裂口落。溫照螢忽然把賬眼紅線繞上自己左腕,向外一拉。紅線繃直,另一頭釘在押名臺臺角,線中浮出細密賬影:送願廟總賬、半名試刻副頁、願燈橋背面灰字、淨願樓殘籤,四處賬紋被她強行扯到同一條線上。

她喉嚨疼得說不出整句,只能擠出三個字:“開舊賬。”

押名臺沒有動。

接名使道:“此處問可替名,不審舊案。”

溫照螢把淨願樓殘籤按在臺前。焦邊碰到臺氣,立刻冒出一縷白煙。殘籤背面那行“照星願牌,已淨願處理”被煙燻得發亮,刮痕下的補字也露了出來:外層淨願,不得補新願主。

她又從袖中取出願燈橋背面拓下的灰字。那灰字很薄,一攤到青石上便散了半寸,像快被風吹沒。可賬眼紅線纏過去,灰字重新聚起,顯出橋背被壓著的規矩:燈下半名未還,橋上新名不得替押。

半名燈欄忽然響了一下。

“滿。”溫照螢看向那個半名人,聲音啞得幾乎割破喉皮,“你的名,還在你手裡?”

“在。”滿先看了接名使一眼,又看押名臺。她怕得嘴唇發抖,卻把胸口半塊木牌舉起來,“我只剩這一個字。不是給她替,不是給任何人替。我守著。”

她說完,半名木牌上那個“滿”字亮了一瞬。不是獻名,也不是擔保,只是一個人當著押名臺承認:這一筆名還屬於自己,不能被拿去補別人賬。

押名臺上懸著的第二筆停住了半寸。

門吏皺眉:“半名人無全名,不足為證。”

溫照螢把指尖血抹到賬眼紅線上,紅線立刻勒進她腕肉。她疼得肩背一僵,卻沒有鬆手。線中第四道賬影被血逼出來,是半名試刻臺上那碗指血留下的副頁印。副頁邊角有補筆痕,溫照星的半名旁,另壓著一枚新神胚小印。

“舊賬未清。”她一字一頓,“不得補新名。”

這一次,押名臺聽見了。

檯面深處傳來木頭受潮般的裂響,硃筆第二筆懸在空中,遲遲落不下去。城門無字額上的小字改了一瞬,從“交可替名”變成“可追賬名待驗”,又很快被另一層紅光蓋住。門吏臉色微變,連忙拿硃筆去壓。

接名使抬手,攔住他。

”。例舊門城是不這“,和溫舊仍氣語,螢照溫著看他”。名賬追可改名替可把你“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