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局掀翻棺材板》第232章 藩王響應(2)

作者:不吹的風·7小時前

第四條:藩王不得私鑄錢幣,不得私自徵兵。軍隊人數不得超過朝廷規定的限額,火器、火炮等重器必須由朝廷供應。

第五條:藩王在封地內發現的礦產,朝廷與藩王按三七分成(朝廷三,藩王七)。金銀銅鐵等戰略物資,優先供應朝廷。

第六條:藩王與當地土著的關係,以撫為主,以剿為輔。不得濫殺無辜,不得強佔民田。違反者,都護府有權制止並上報朝廷。

第七條:藩王每年須向朝廷報告封地內的情況,包括人口、糧食、礦產、貿易等。都護府負責核實,如有隱瞞,嚴懲不貸。

第八條:藩王之間不得私相攻伐。有爭端,由朝廷裁決。

第九條:藩王不得私自與外國通商。所有海外貿易,必須透過朝廷指定的海關。

第十條:藩王有保衛藩國的義務。如遇外敵入侵,可向朝廷求援。

第十一條:藩王如有不臣之心,朝廷有權廢除其爵位,收回封地。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後世不得擅自更改。

朱雄英審閱後,提筆批了一個字:“準。”

十一月,《海外分封制》正式頒佈。

朱棣、朱樉、朱棡、朱橚四人同時接到詔書。

朱棣在京城接到詔書時,激動得熱淚盈眶。他對身邊的隨從說:“陛下信任我,我不能辜負他。美洲,我要把它變成大明的金山銀山!”

朱樉在西安接到詔書,大笑三聲:“好!我朱樉這輩子沒做過什麼大事,這次要做一件大的!澳洲,等著我!”

朱棡在太原接到詔書,沉默了很久,然後對兒子說:“大明要變天了。我們要跟上。”

朱橚在開封接到詔書,放下手中的醫書,嘆了口氣:“南洋溼熱,我這老骨頭不知道扛不扛得住。但陛下有令,不得不從。”

十二月初,朱雄英在奉天殿召見了四位藩王。

這是分封前的最後一次會面。朱雄英要當面叮囑他們。

“叔父們,”他坐在龍椅上,目光掃過殿中的四人,“海外分封,是大明的百年大計。你們去了海外,代表的不是你們自己,是大明。你們的所作所為,關係到朝廷的威望,關係到後世子孫的福祉。”

朱棣帶頭跪下:“陛下放心,臣等一定謹記。”

“都起來。”朱雄英抬手,“朕有幾句肺腑之言,希望叔父們記住。”

“第一,去了海外,不能忘本。你們是大明的藩王,不是土皇帝。朝廷的規矩,必須遵守。誰敢壞了規矩,朕不會客氣。”

“第二,善待當地土著。他們是人,不是牲口。能教化的就教化,能安撫的就安撫。濫殺無辜,不僅會激起反抗,還會敗壞大明的名聲。”

“第三,互相照應。美洲、澳洲、非洲、南洋,雖然相隔萬里,但你們都是一家人。有困難,互相幫忙;有矛盾,找朝廷解決。不要內鬥。”

朱樉叩首:“陛下教誨,臣等銘記在心。”

朱雄英點了點頭:“都回去準備吧。明年春天,第一批船隊出發。”

“臣等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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