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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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七月,我走進了縣一中的高考考場。
那天很熱。
教室裡坐著剛畢業的學生,也坐著頭髮已經花白的人。
我握筆時,手心全是汗。
第一張卷子發下來,我盯著上面的字,腦中忽然閃過江家灶房的那盞煤油燈。
我曾在那裡替江衛紅補過無數次作業。
她嫌題難,把本子推給我,自己出去找同學玩。
江母說,小姑子將來要有出息,我這個嫂子多費心是應該的。
我替所有人做過題。
卻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坐在考場裡,為自己寫答案。
三天考試結束,我走出校門,腿軟得幾乎站不住。
趙老師在外面等我。
他遞給我一杯涼開水。
“考得怎麼樣?”
我搖搖頭,又點點頭。
“不知道。”
“但我寫完了。”
說出這句話時,我突然哭了。
不是因為害怕考不上。
是因為被人奪走一次以後,我終於親手把自己送回了這條路上。
九月,錄取通知書寄到大隊。
那天負責收信的仍是伯父。
林巧珍偷信的事沒有人公開,可我早已去公社郵局留了話,凡是寫著我名字的掛號信,必須由我本人簽收。
郵遞員當著大隊書記的面,把一隻牛皮紙信封交到我手裡。
信封左上角,印著省城師範學院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