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世當收屍人:死者復活》第42章 炒飯攤(1)

作者:宿命碑·5小時前

勇哥的炒飯攤出現在庇護所門口第三十天。

不是聯盟組織的。他自己推著一輛從廢墟里翻出來的煎餅車來的。煎餅車少了一個輪子,用兩塊磚頭墊著。車上的鐵板換成了他從東區超市廢墟里刨出來的一口家用鐵鍋。鍋底有坑——不是砸的。超市塌方時被貨架角頂的。勇哥說坑不影響炒飯,反而讓米飯在鍋裡翻的時候有摩擦力——不容易糊。

他用的米是農場洪秀送來的——不是水稻,是旱稻。洪福田說旱稻不如水稻好吃,但不需要水田,在花壇邊上就能種。第一批收了大概二十斤。洪秀給食堂送了十五斤,留了五斤給勇哥——因為勇哥說他要用鐵鍋炒,大鍋飯不如小鍋飯香。

「煤氣沒有——柴火。廢墟里有的是爛木頭。」勇哥把煎餅車下面的小爐子點著。火焰是橙色的——不是趙一鳴的火球那種藍橙。普通的、帶煙的、嗆得人想咳嗽的柴火。他把鐵鍋燒熱,從圍裙口袋裡掏出一個塑膠袋——農場送的自榨菜籽油。油在鍋裡化開,冒出一縷很細的青煙。米飯倒進去——嗞啦。那個聲音讓院子裡一半的人同時抬頭。末日前每個路邊攤都是這個聲音。

勇哥不是覺醒者。面板是灰的。他末日前在一家商場的美食城租了個檔口賣炒飯。不是連鎖店。他自己。一個人,一口鍋,一個圍裙。圍裙上印著「勇哥炒飯」——末日前印的,末日之後洗了三十天,顏色淡了但字還在。他說圍裙是他的面板——沒有這個圍裙他炒不出那個味道。

第一碗炒飯他給了妞妞。不是她最小。她一直在煎餅車旁邊站著看他生火。看了整個生火過程。從柴刀劈木頭到火苗竄上來。妞妞在廢墟里困了二十五天,第一次看到有人在她面前生火——不是趙一鳴那種指尖一彈就出來的火球。需要用嘴吹。吹得臉都紅了。

「小妹妹。第一碗給你。不要物資——你告訴我你叫什麼。」

「妞妞。」

「好。妞妞。記住——勇哥炒飯。以後你長大了——要是還記得這個味道,就是勇哥贏了。」他把炒飯盛在一個搪瓷碗裡——不是一次性的,是末日前食堂的消毒碗。他說搪瓷碗炒飯最好吃——因為搪瓷碗底的弧度能讓最後一口飯自己聚在中央,不用刮。

妞妞端著碗坐在花壇邊上吃。洪福田在給她拔油菜苗周圍的雜草——拔一根,抬頭看她吃一口。妞妞吃了大概五分鐘——不是因為飯多,是因為她每一口都嚼很久。不是不好吃。在廢墟里餓了二十五天,胃變小了。嚼慢了才能吃多。洪福田說這和種菜一樣——乾旱太久的土第一次澆水,要慢慢澆,澆快了水會流走。

第二碗給了炒飯大叔。不是同行。庇護所裡另一個拿鍋鏟的。炒飯大叔端過去吃了一口——然後放下勺子。「你的火候比我好。」

「你是大鍋飯,我是小鍋飯。大鍋飯照顧八百人——小鍋飯照顧一個人。」勇哥把鐵鍋翻了一面——鍋底的坑被柴火舔成了黑色的紋路,「你要是哪天不想做大鍋飯了——來我旁邊支個攤。兩個人炒,比一個人熱鬧。」

第三碗給了林默。林默端著搪瓷碗坐在花壇邊上。吃了一口——番茄炒飯。不是番茄丁。番茄醬。勇哥說他把洪福田送的青番茄自己熬成了醬——不是攪拌機打的。手捏的。捏完用鐵鍋慢慢熬,熬到水分蒸發一半。沒有糖——番茄自己的酸甜就夠了。

「好吃。」

「你上次跟炒飯大叔也說好吃。能不能換個詞?」

「比炒飯大叔的好吃。」

勇哥笑了。他的笑很大聲——不是不禮貌。小吃攤老闆的習慣。末日前在美食城裡他一個人笑能蓋過隔壁奶茶店的廣播。他把鍋鏟在鐵鍋邊緣敲了三下——這個動作在庇護所已經成了一個暗號,表示「還活著」。

「聽說你在寫名字。」勇哥把鍋鏟擱在鍋邊,從圍裙另一側口袋掏出一個東西。不是筆記本。一疊外賣小票——末日前他記顧客點單用的那種,巴掌大,背面印著「勇哥炒飯」。每一張小票背面都寫了一個名字——不是死人的。吃過他炒飯的人。從第一天到現在,大概四十張。「我記性不好——不寫下來記不住。但你是寫死人的,我是寫活人的。咱倆湊一起——剛好。」

林默接過那疊外賣小票。一張一張翻。第一張:「妞妞。第一碗。番茄炒飯。」第二張:「炒飯大叔。第二碗。說我的火候比他好。」第三張以後——全是庇護所裡的人。每個人後面都跟著他們點的炒飯種類。不是名字。口味。張浩——蛋炒飯加辣。李誠——醬油炒飯不要蔥。趙一鳴——白炒飯,不放任何調料,說這樣能嚐出米的原味。蘇晴——蛋炒飯加番茄醬。陳烈——大份蛋炒飯,吃完做俯臥撐。

「你把所有人的口味記住了。」

「不是口味。是人。」勇哥把最後一點番茄醬刮進鍋裡,「你說你記不住全部名字——但你筆記本記得住。我記不住名字——但我記得住他喜歡吃什麼。一個人喜歡吃什麼,比他叫什麼更容易記住。因為這跟面板沒關係——跟人有關係。」

林默把外賣小票疊好。放進筆記本封面內側——和那疊確認簽名並排。

然後他把筆記本翻到新一頁。寫:「勇哥。炒飯攤。不收物資——收故事。」然後他沒有畫墓碑。畫了一口鍋。鍋底有三個坑。坑的位置和勇哥鐵鍋上的一模一樣。

下午。勇哥的煎餅車旁邊排隊的人從食堂排到了大門口。不是因為沒別的吃的。他的炒飯和食堂不一樣。食堂是大鍋飯——油菜炒飯是一大鍋炒出來的,每個人分一勺。勇哥是一碗一碗炒的。每一碗的火候、鹹淡、焦度,都是他自己嘗過的。有人問他為什麼不直接做大鍋飯——能省很多時間。勇哥說:「大鍋飯救人的命。小鍋飯救人的胃。命救回來之後——胃得有人管。」

林默在花壇邊上聽這句話。然後翻開筆記本,在「勇哥」那頁加了備註:「命是戰士救的。胃是勇哥救的。」

晚上。陳烈從四樓下來吃晚飯——他的戰士刻印已經掉到了Lv.32。右拳上的紅光現在只有很淡的一層,和夕陽混在一起幾乎看不出來。他端著勇哥的搪瓷碗坐在花壇邊上。林默在他旁邊。

「還有多少?」林默問。

「不知道。大概還能掉十幾級。」陳烈把碗裡最後一口蛋炒飯吃乾淨,「掉到零之後——我就去農場。洪福田說給我留了兩壟地。種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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