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警號89757來自地獄》第687章 日記的開端(2)

作者:愛吃燉菜烀餅的淵如海·13小時前

寫日記就是留個後手,萬一自己死了,還能有人憑著這個找出真相。

我翻到扉頁,第一篇的日期標得清清楚楚: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七日。字歪歪扭扭擠在格子裡,橫都擠到下一格,全是藏不住的得意:“今天磊磊拿到大專錄取通知書了,學費住宿費加起來四千八,我算了算,我拉板車拉貨,一個月能賺六百,除去給磊磊留吃飯錢,我自己一頓兩個饅頭就夠,兩年就能攢夠。”

“磊磊爭氣,以後畢業了就是城裡人,坐辦公室吹空調,不用跟著我風裡雨里拉貨吃苦了。”

我指尖頓在那行字上,四千八放到現在不夠有錢人一頓飯的茶錢,放到一九九八年,是拉貨的爹起早貪黑兩年省吃儉用攢出的全部指望。

我想起上個月去監獄接王磊,他接過釋放證明的時候手都在抖。

才四十六歲的人,頭髮全白了,背駝得像拉了一輩子板車的王強,原本該坐辦公室吹空調的人,把一輩子的好年華都耗在了監獄的水泥牆裡。

我鼻子猛地一酸,往後翻,連著十幾頁全是碎得像渣的日常,字裡行間全是軟乎乎的盼頭,連苦字都浸著甜:

“入秋了,降溫降得快,我跟著巷口張姨學織圍巾,織錯了三次拆了三次,織得歪歪扭扭,給磊磊圍上,他說比賣的還暖和,今天高興,多吃了一個饅頭。”

“今天幫建材店拉了三車大瓷磚,老闆多給了五十塊,路過百貨大樓進去給磊磊買了雙回力運動鞋,他原來那雙鞋頭磨破了個洞,補了兩次還捨不得扔,年輕人愛面子,該穿新的了,明天給他送學校去。”

“工頭說我老實不偷懶,以後站內的活多給我派,攢錢攢得快,再過五年就能給磊磊攢個小平房的首付,我這輩子沒本事,爹媽死得早,就想讓磊磊安安穩穩成個家,不用像我一樣漂著。”

“磊磊說放假要回來幫我拉貨,不讓他來,曬得黑,累得腰閃,他是要當文化人的,不能沾這些苦。”

我一頁頁慢慢翻,指尖越來越沉,指腹蹭過發脆的紙邊,像蹭過王強活了一輩子的日子,全是硬邦邦的苦,偏攢出全是軟乎乎的甜,一點不剩都給了兒子。

原來日記裡的王強,就是巷口最普通的那種父親。

他沒本事,說話粗,一輩子省吃儉用,整個心尖就只掛著兒子那點事,一輩子沒害過人,沒惹過事,最大的野心就是看著兒子結婚,過上安穩日子。

他從來沒想過,自己拉貨抄近路走後山,會無意間撞見趙鵬團伙殺人埋屍。

就這樣給全家惹來滅頂之災——自己被栽贓成搶劫殺人犯,死在牢裡,好好的兒子蒙冤二十四年,差點把一輩子耗在了監獄裡。

窗外的天徹底黑透了,街對面超市的霓虹燈透過來,紅一塊綠一塊,在紙頁上晃出晃悠悠的光。

我翻得越往後,日期越靠近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五,也就是趙鵬團伙作案殺人、王強被抓的日子。

紙頁上的字也越來越擠,原來鬆散的字擠在格子裡,筆畫都發顫,有的地方墨水洇開一大片,能看出寫字的人當時手抖得握不住筆。

一肚子的慌和怕,全洇在了紙裡,像能滲出水來。

我下意識坐直了身子,手裡捏著的陶瓷茶杯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涼透了,杯壁凝的水珠滑得我差點握不住,指節都因為攥得太緊泛了白。

二十四年了。

我找了二十四年的真相,藏了二十四年的謎底,終於要掀開第一頁了。指尖剛碰到案發那頁的紙邊,一張折得極小的草紙突然從紙縫裡掉出來,落在我的辦公桌上。

落的時候還碰掉了我放在桌邊的舊照片,照片上我和師弟還有老隊長,三個人笑得敞亮。

我撿起來照片,展開那張草紙,歪歪扭扭的線條畫著半座山,還有一個歪歪扭扭的叉標在山坳的位置。

旁邊歪歪扭扭寫了半個字,角落還拓著半枚模糊的私印——那是後山,王強撞見埋屍的地方,那半枚私印的紋路,我看了二十年,熟得不能再熟,那是老隊長的章。

風又吹過來,舊槍傷的疼順著骨頭爬上來,可我兜裡那團火,燒得更旺了。

這一回,我總能把真相挖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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