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警號89757來自地獄》第898章 靈犀一動(1)

作者:愛吃燉菜烀餅的淵如海·11天前

林默開車回到鷹嘴崖山口時,太陽已經偏西了,金色的光線斜斜地打在山口的巨石上,把石面照出一面明一面暗的陰陽臉,恰如一張半隱在陰影中的面孔,沉默地注視著來來去去的人。空氣裡殘留的溫度在下降,山風從峽谷裡灌過來,帶著松脂的苦澀和遠處溪水的腥氣,吹得衣角獵獵作響。蘇曼和王滿倉正等在車旁,蘇曼盤腿坐在石頭上對著電腦,螢幕的藍光映在她臉上讓她看起來比實際更蒼白,王滿倉靠著車門嚼壓縮餅乾,腮幫子一鼓一鼓的,看到林默手裡抱著的東西,兩個人同時停下了動作,目光齊刷刷落在那個舊木盒子上。

這是什麼?王滿倉把嘴裡的餅乾嚥下去,碎屑嗆進氣管咳了兩聲,粗啞的聲音在山口的風中顯得格外沉悶。

一個死了二十六年的人留給我的。林默把盒子放在車引擎蓋上,引擎蓋被太陽曬了一下午還帶著餘溫,木盒子擱上去發出一聲輕響。他開啟蓋子,把裡面的東西一樣樣取出來,黑色封皮的筆記本、銅質警徽、發黃的紙條。他把趙衛國的事簡要說了一遍,從社群民警到發現屍體問題,從被上級警告到剎車失靈墜崖,說到最後,山口的風忽然大了一陣,捲起地面的沙塵撲在臉上,沙粒打在皮膚上細細密密地疼,像是在替死者表達不甘。

鞋印。趙剛用手電照著牆角的一處泥地,38碼左右,鞋跟磨損嚴重。

林默走過去看了一眼,搖頭:不對,這是44碼的。你看前掌的受力痕跡,這個人是外八字。

你確定?

看了二十年腳印了。

蘇曼翻完趙衛國的工作筆記,臉上的表情從專注變成震驚,再變成一種複雜的酸楚,那種發現了一個重要線索、同時又為一個素未謀面的人感到心痛的酸楚。她抬起頭,對著林默搖頭,聲音裡帶著一絲自責和恍然大悟:我們之前漏了最關鍵的一個點,屍源。整個案子的根基不是收條,不是證言,而是那具屍體。如果屍體不是林正雄的,那畏罪自殺的結論就不成立,整條證據鏈從根子上就塌了。可我們一直繞著收條和證言打轉,居然忘了最基本的問題:死的那個人到底是誰?

趙衛國沒忘。林默靠在車邊上,掏出煙卻沒點,煙夾在食指和中指之間,被山風吹得微微顫動。他的另一隻手一直摩挲著口袋裡的銅警徽,涼潤的觸感順著指頭傳上來,宛若一條細細的溪流通向某個他尚未看見的海。他接著說,趙衛國筆記裡寫了,屍體股骨比林正雄短三公分,身高不對,我提過異議,被所長壓下來了。三公分,聽起來不多,但在法醫學上,股骨長度是推算身高最可靠的指標之一,誤差不超過半公分。三公分的差距意味著那具屍體的主人和林正雄不是同一個人,差了整整一個身位。可當年所有人都認了屍體是林正雄,張懷民認了,劉大虎認了,連我母親都認了。

他說到最後一句時聲音微微發沉,像一塊石頭落進了深水裡。蘇曼看了他一眼,沒有接話。當年去認屍的是他母親,一個沒讀過幾年書的農村婦女,在太平間裡看到一具被砸得面目全非的屍體,旁邊站著七八個和都說是林正雄,她能不信嗎?她甚至沒有機會仔細看,有人催她快簽字,說天氣熱屍體放不住,早點入土為安。那是一種精心設計的心理圍獵,把一個脆弱的女人圍在中間,用權威和從眾效應逼她點頭。

這裡有搏鬥的痕跡。林默指向牆根一排歪倒的雜物,你看這些刮痕,方向是從裡往外。

趙剛皺了皺眉:說明受害者想往外跑?

或者兇手想把什麼東西拖出去。

可光有趙衛國的記錄還不夠,蘇曼說出了林默正在想的問題,筆記是他私人記的,對方可以說是他記錯了,或者是他故意編造的。一個死了二十六年的人的私人筆跡,在法律上的證明力很有限。我們需要實物證據,如果趙衛國真的量過屍體的骨頭,他會不會偷偷保留了什麼?

林默沉默了。他的手指停在銅警徽上,拇指摩挲著徽章背面刻著的編號,趙衛國的警號,一個已經登出了二十六年的編號,刻在銅面上的數字被歲月磨得有些模糊,但還依稀可辨。忽然,一個念頭像閃電一樣劃過他的腦海,照亮了一片黑暗中的某個角落。

趙衛國在筆記最後一頁寫了如我不在了,請以此為準。一個如此謹慎的人,一個連誰家的狗咬了誰都要記下來的人,他會只留下一本筆記就赴死嗎?不會。他一定會留下更硬的證據,比筆記更硬、比證言更硬、比任何文字記錄都更難以辯駁的證據。實物證據。骨頭。

他翻回筆記本前面幾頁,目光在一行字上停住了,趙衛國寫過忙完這陣,去老戲臺那邊走走。這跟工作毫無關係,為什麼會出現在工作筆記裡?除非老戲臺對他有特殊意義。除非他在那裡藏了什麼東西。

趙衛國是社群民警,對這片地方瞭如指掌,老戲臺荒廢無人去,是藏東西的理想地點。林默把筆記本合上,揣進口袋,聲音裡帶著一種被直覺點燃的迫切,像獵犬聞到了血腥味,今晚就去。

王滿倉站起來拍了拍褲子上的餅乾渣:我跟你去。

不用,人太多反而打草驚蛇。林默搖頭,你和蘇曼留在這裡,我去去就回。

他發動車子,車燈在暮色中劃出兩道光柱,照亮了前方盤山路上的碎石和雜草。遠處的山脊已經變成了深藍色的剪影,最後一縷夕光恍若一條金線鑲在天際線上,正一點一點地被黑暗吞噬。

林默回到宿舍後,把今天的發現整理成筆記。他坐在桌前,檯燈的光圈照著紙頁,筆尖在紙上沙沙作響,好比一隻蠶在啃桑葉。蘇曼已經睡了,隔壁房間沒有聲音,只有走廊裡偶爾傳來值班民警的腳步聲聲。他寫到凌晨兩點才合上筆記本,揉了揉發酸的眼睛。窗外的月亮已經移到了西邊,月光從窗簾縫隙裡漏進來,在地板上畫了一道白線。他盯著那道白線看了一會兒,心想:月亮每天都在移動,但它的光始終照著同一個地球。就像真相,不管被埋了多少年,它始終在那裡,等著被發現。

他在筆記本上畫了一個簡單的時間線:1998年張懷民開始偷採,1999年父親發現異常並開始記錄,2000年趙衛國做了骨片測量,2001年父親遇害。四個節點,三年時間。三年裡,父親和趙衛國各自在暗中調查,卻從來沒有直接交流過。他們像兩條在地下暗河裡流淌的水,各自沿著不同的巖縫往前鑽,最終匯入了同一片海。林默把筆放下,盯著那條時間線看了很久,心想:如果父親和趙衛國當年能聯手,結局會不會不一樣?但歷史沒有如果,只有結果。結果就是父親死了,趙衛國殘了,真相被埋了二十六年。而現在,輪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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