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虎的證詞宛若一道閘門開啟後奔湧而出的洪水,一旦開了口就再也收不住。他坐在床邊,佝僂著背,雙手絞在一起,手指骨節因為用力而發白,斷斷續續地說了將近一個小時。林默沒有打斷他,只是偶爾點頭示意他繼續,手裡的筆在筆記本上飛快地記錄著關鍵資訊,日期、人名、地點、金額,每一個細節都可能是拼圖上缺的那一塊。
劉大虎說,當年張懷民看中了鷹嘴崖礦的核心富礦脈,那條礦脈的煤質極好,熱值高、灰分低,是難得的優質動力煤。張懷民勾結了時任縣公安局長周清,對,就是後來升到副縣長的那個周清,早就設好了局,找了一個身高和林正雄相近的死刑犯屍體。那具屍體是從鄰省一個看守所弄來的,死刑犯的名字劉大虎不知道,但張懷民親口跟他說過貨已經備好了,就差一個由頭。提前定好了林正雄貪汙畏罪自殺的調子,連結案報告的底稿都是礦難發生前一週就寫好的。
他們逼我頂罪的時候說,我要是不認,就把我老婆和孩子也弄進來。劉大虎說到這裡聲音發顫,恰似一根被擰到極限的琴絃,我老婆那時候剛生了孩子,月子裡呢,我認了,我什麼都認了,只要他們不碰我老婆孩子。可我出來之後……老婆帶著孩子走了,改嫁了,再也沒回來過。我這個罪頂得值嗎?值個屁。
他用力擤了一把鼻涕,抹在袖子上,袖口已經磨得發亮。林默的共情之眼傳來的訊號清晰而沉重,二十六年的愧疚、憤怒、自責和絕望像四股絞在一起的纜繩,勒得這個人喘不上氣。他不是不想說,是不敢說,是怕說了之後連現在這半條命都保不住。可趙衛國的筆記擊穿了他的最後一道防線,一個外人都肯為了林正雄的清白搭上性命,他這個幫兇有什麼資格繼續沉默?
第二位受害者的解剖報告出來了。周清把報告分發下去,和第一位相比,致命傷的位置幾乎一致,都在左胸,刀刃角度從左上到右下。
趙剛翻了翻報告:同一個人乾的?
極大機率。周清推了推眼鏡,而且兇器應該是同一把,寬度約兩釐米,單刃。
林默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兩下:他在升級。
拿著劉大虎的證詞和收條偽造的證據,林默和蘇曼連夜回到職工宿舍整理證據鏈。檯燈暖黃的光鋪在八仙桌上,所有線索終於順理成章地串在了一起,像一條斷了二十六年的項鍊被重新穿上,每一顆珠子都在正確的位置上發光。
當年張懷民看中了鷹嘴崖礦的核心富礦脈,勾結了時任縣公安局長周清,早就設好了局。他們找一個身高和林正雄相近的死刑犯屍體,提前定好了林正雄貪汙畏罪自殺的調子,連結案報告的底稿都是礦難發生前一週就寫好的。逼劉大虎頂罪,把整個案子做成了鐵案。誰要查,就清理掉誰,趙衛國查到了屍源不對,就被人剪斷剎車油管,做成了意外墜崖的假象;老礦工周德貴替林正雄說話,三天後在一米深的魚塘裡;輔警小李拍到了不該拍的照片,半年後人間蒸發。
整理到結案報告底稿的時候,蘇曼忽然指著報告末尾的簽收欄說:你看這個簽收日期,礦難是10月19日發生的,結案報告的簽收日期是10月15日。報告在事故發生前四天就簽收了。
提前四天簽收結案報告。林默重複了一遍這句話,聲音冷得像冰碴子掉在鐵板上。這意味著整場從一開始就是被設計好的,不是事故引發了調查,而是調查結果早就寫好了,只等著發生來填充事實。他的父親不是死於礦難,是死於一場精心策劃的謀殺,而謀殺的劇本在礦難發生前至少一週就已經寫好了。
林默把所有證據按時間線重新排列,用紅筆在關鍵節點上畫了圈。證據鏈從動機到手法到後果,每一環都嚴絲合縫地指向同一個人,張懷民,和同一個組織,清道夫。張懷民負責偷挖黑礦賺錢,清道夫負責洗錢和滅口,周清負責提供官方保護,三方分工明確,配合默契,二十六年來從未失手。
現在差的只有最後一塊拼圖了。林默把筆放下,揉了揉發酸的手指,實無證據。劉大虎的證詞是言詞證據,趙衛國的筆跡是書證,骨片的DNA鑑定結果還沒出來。如果能證明那具屍體不是父親的,加上劉大虎的證詞和趙衛國的筆跡,這條證據鏈就完整了。
蘇曼點了點頭,但她臉上沒有輕鬆的表情:還有一個問題。就算證據鏈完整了,張懷民背後有周清,周清現在是副縣長,手眼通天。我們拿什麼保證這些證據能遞到真正管用的人手裡?
林默沉默了。窗外夜色濃重,遠處的山脊線在月光下隱約可見,一如一條沉睡的巨蟒。他沒有回答蘇曼的問題,因為他也在想同一個問題。
劉大虎的證詞結束後,屋裡陷入了一種沉重的沉默,好比一塊石頭落進了深水裡,漣漪慢慢擴散,然後歸於平靜。窗外巷子裡傳來鄰居家的狗叫聲,斷斷續續的,像在替什麼人哭。遠處的礦區方向隱約能看到一縷黑煙升起來,不知道是哪家的爐子在燒東西,煙在暮色中慢慢散開,狀若一個正在消逝的幽靈。
林默合上筆記本,看了一下蘇曼。蘇曼的眼眶微紅,她一直在用手機錄音,手指在螢幕上按著,手指微微發顫。她察覺到林默的目光,深呼吸了一口氣,把情緒壓了下去,用職業性的冷靜問了一個問題:劉叔,你說的那個替張懷民運黑煤的司機趙二寶,他後來怎麼樣了?
劉大虎搖了搖頭:死了。零三年就死了,肺病,咳了兩年咳死的。他比我還慘,我至少還有個窩,他死的時候連看病的錢都沒有。張懷民答應給他的錢一分都沒到位,他就染著塊用完了的抹布,被扔到一邊沒人管了。
從劉大虎家出來,夜色已經完全籠罩了縣城。巷子裡沒有路燈,兩人藉著手機的光往前走,腳下是坑窪的土路,走一步濺起一小片灰塵。蘇曼走在後面,忽然開口:林默,你說劉大虎的證詞夠不夠用?他是關鍵證人,但他自己也參與了定罪,他的證詞在法律上會不會有問題?
會有問題,林默說,步態沒有停,聲音在狹窄的巷子裡迴盪,帶著一種冷靜的篤定,他是共犯,證詞效力有限。但他的價值不在於法庭上的證詞,而在於他提供的線索,趙二寶、運煤路線、買家資訊。這些線索可以引導我們找到更多的物證。言詞證據可能被推翻,但物證不會說謊。
巷子盡頭是一盞昏黃的路燈,燈下飛舞著幾隻蛾子,撲稜著翅膀往燈泡上撞,一次又一次,不知疲倦,也不知疼痛,像極了那些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