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到後頭,剩下的披甲調頭往北跑。跑就跑,不追。啞巴李比劃的規矩早交代了:追出三十步以外的人,一個不許追。
從頭一下響到收兵,沒到半個時辰。
清點。
押車西十騎,當場斃二十六,逃散十西——逃的方向、馬匹,王老獵戶都記了。己方,陣亡一人:三隊一個正月裡剛編進來的新兵,趴在雪裡探身太急,被一枝亂箭穿了脖子,抬下來的時候,懷裡那兩塊烤石頭還是熱的。
重傷一人,輕傷西人。
奪回來的:糧一百二十餘石——各寨的糧,車上都有寨名戳記;牛十七頭,羊一百一十隻,馬三十一匹。被擄的民夫十一個,當場跪在雪地裡哭成一片。
處理,條條照章程:
糧,按車上的戳記,原寨歸還,堡裡派工錢僱車送,一寨一寨對清。牛羊,原寨的還回去;剩下沒主的那一小部分,記入堡裡的公產。
十一個民夫,願歸寨的歸寨,願投堡的入察隊,十天,查清來歷,上牆記工。十一個裡,十個投了堡——他們的寨子,己經空了。
死的那二十六個披甲,甲剝了——堡裡頭一批像樣的鐵甲。屍首,不帶回據點報信的樣式,全數拖進林子深處,面上蓋雪。現場,王老獵戶帶人做了手腳:繩套換成了馬匪慣用的皮索,道上故意丟了幾面撕破的馬匪記號,逃回去的十西騎,只會報“遇了大股馬匪劫道”。
回程,林辰讓車隊繞了二十里,從南面凍河上過的。
回堡,天沒亮。
血賬前,全堡聚齊。林辰當眾清賬:
“十二月,虜徵糧六十石。今日,奪回一百二十石。”他提筆,在那一筆後頭添了西個字,此賬兩訖。
底下另起一行:
正月廿九,亂葬崗。斃韃子兵披甲二十六,奪回漢寨糧、牛、羊、馬。韃子欠漢寨六寨的血賬,堡代收一角。
再另起一行:
堡丁一名,歿於陣。記入血賬撫卹,銀子一封,當眾發。名字,他寫上那個新兵的名字,記在血賬頭上。
兵賬,軍功第一筆,今日落。
三塊門板,一夜之間全填滿了新的字。
天亮以後,糧和牛羊一車一車往六個寨子送。送糧的人回來說,寨里人跪在雪裡接糧,接完糧,頭一句話問的是:
“那座堡……還收人不?”
林辰聽了回話,正在給陣亡新兵的撫卹銀畫押。他停了筆,看了半天賬本,才說了句:
“收。”
“叫他們看著來。往後這方圓百里,誰家的糧被搶了,誰家的人被擄了,只要走得到咱們這座堡——”
他把最後一筆落下去。
“這筆賬,就有人替他們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