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軍戶,改寫遼東百萬漢民死局》第37章 守備札付(2)

作者:以晴易夢·6天前

杜主事沉默了很久。

第西條通商,他沒等宋硯田開口,自己擺了手:“這條下官做不了主,也不打算管。督師在關外籌餉,靠的就有商路。這條,公文上寫‘待議’,實際——隨它去。”

真正難談的是“調兵”一條的後半截——經略衙門要給保民城派一副守備、一名監軍,入城視事。

這條,是賀山自己開口回的。

“杜大人,”他甲沒卸,就站在公房裡,“老子從前在官軍,待過三個營。每個營都有監軍。監軍來了幹什麼?老子帶兵斷後,三百人回來西十三個,監軍的摺子上寫的是‘賀山擅離信地’。西平守了三天沒人救援,摺子上寫的是‘西平協守不力’。”

他指著牆上的血賬:“這座城裡,誰該死、誰不該死、誰死瞑目誰死得冤,這本賬說了算。派個監軍來,他要是懂賬,坐下來一起對,歡迎。他要是拿著兵部的空名冊來點人頭,”

他頓了頓:“頭一個不答應的就是這些名字。他們死的時候沒等來監軍,死了不能再來一個管他們的。”

杜主事看著那一牆的名字,看了很久,最後說了一句:“監軍之事,下官回去,只呈一句話——‘賬城之內,賬即監軍。’成不成,督師自斷。”

文書最後議定了:

守備銜接了。札付、告身、官服,三樣收下,入賬房,專櫃存放。

兵冊造了。造的是實數,送呈督師備查——備查,不是調遣。宋硯田在冊子封皮上添了七個字:“冊上之數,即牆上之名。”兵部要調人,先來對血賬。

屯糧不繳,改為歲貢。每年霜降後,送督師衙門糧一千石——不是稅,是“貢”,名分是“遼民犒邊”。宋硯田的原話:“繳是上下,貢是平輩。督師要的是西邊有個開門的堡壘,不是又一個吃空餉的衛所。這一千石,是賬,也是憑據。”

監軍不派,改設“對賬使”。每歲一次,官府可派人入城對賬——對的是糧賬、工賬、血賬,三本全開。杜主事自己討了這份差:“下官明年還來。這本書,”他指了指未救賬,“下官要抄一份,呈給督師。關外的賬,滿朝文武只看兵部塘報上的,沒人看過這本。”

杜主事走的那天,兩樣東西留下:告身二十張、督師衙門批的糧引——憑此引,關內的糧商過卡不查、過稅減免。

糧引進賬房那天,宋硯田把秋賬重排了一遍:商路這三個月被卡掉的缺口,用官身填上了大半——糧價落了兩成,沈掌櫃的貨隊頭一回打著“大明守備林辰”的旗號走官道,沿路的潰兵、盜匪,看見旗號,繞著走。

夜裡,公房掌燈。林辰把那道守備札付取出來,鋪在案上,看了很久。宋硯田研著墨,問了一句:“東家,這札付,賬上怎麼記?”

“記三筆。”林辰說,“第一筆,入‘官賬’,新立一冊——官身是借來的,借的東西要記清楚從誰手裡借的、拿什麼押的。押的是血賬上五百七十一個名字,不還清,名義上的東西一樣不能真交。”

“第二筆,記‘兵不入冊’——這一筆最難寫。寫明:冊呈實數,是給督師看的誠意;兵不外調,是給牆上名字的交代。兩樣都對,賬才算平。哪天官府要拿這冊子來調兵,就讓他們先來對血賬。”

“第三筆——”他提筆,在賬上落下一行:

二月三十,接明守備札付。此札付之賬,記於血賬、民賬之間:韃子未滅,官不可恃;官未亡,名不可絕。名分在明,兵在城,糧在倉,人在牆內。三方之賬,皆懸。

“皆懸?”宋硯田看著那兩個字。

“懸著才好。”林辰放下筆,“三方的賬,任何一方結清了,這座城就沒了。韃子來滅,是死;朝廷來收,是散;自己稱王,是亂。懸著,賬城就還活著。”

他吹熄了案上一盞燈,只留血賬前那一盞。

“睡覺。明天,開春的糧賬要重排——杜大人這一趟,替咱們把春荒最大的那個缺口,堵上了。”

窗外,河冰開始響了。開春的水,冰底下走了一冬,要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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