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當天,我聽見了攝政王的心聲》第09章 09案子沒有在那一日便審完(2)

作者:陳醋綠豆冰·14天前

「她還活著的時候,把這張紙送到您案上,您可曾想過她也是一家人?」

父親張了張嘴。

這回他沒有立刻罵我。

可那一陣沉默,也換不回我娘當時等了又等的一句公道話。

我起身,吩咐送客。

他走到門邊,又轉過頭來,說沈明珠如今的婚事也黃了,親戚們都不肯接納她,終究是我嫡親的姐姐。

「她若願意謀生,自有她能做的事。」

我沒有應下替她再擇一門好親,也沒有提議讓她去嫁當初那個年過六旬的人。

我受過的苦,不必拿另一個女子再受一遍,才能證明它曾經是苦。

只是她往後的路,也再不能踩著我來走。

沈明珠後來寫過一封很長的信。

前半封怪我不顧家聲,後半封提起我們幼年一同賞過的燈,彷彿只要挑出幾件未曾傷害我的小事,那些真正發生過的便能一筆抵消。

我讀完,沒有回。

她沒參與當年的謀害,官府自有查明的邊界。

我也有我的。

清退財產時,孫推官將幾份文契分別列得清楚。

王府被侵吞的銀錢退回王府,別處受損的商戶按據受償,我娘原有的鋪面、積蓄和隨身物件,則依核實的來路歸還。

有些銀錢已經花盡,便從盧氏名下的產業中依法折抵。

那隻斷鎖的木匣,終於又裝滿了。

銀鐲重新成對,鋪契壓在匣底,連娘當年常用的算盤,也從沈家一間積灰的庫房裡找了回來。

算盤少了一顆珠子,阿棠問我要不要換個新的。

我搖頭,找匠人補上。

新珠顏色淺,夾在舊珠中間,瞧著十分顯眼。

我卻喜歡它。

舊的缺處可以補好,不必把整架算盤都丟掉。

孃的舊案撤了罪名,官府出具澄清文書,存入案籍,也送了一份給我。

上頭不再寫監守自盜,不再寫畏罪自盡。

她是被謀害的人,是被人拿去抵罪的人,是葉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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