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權謀:黛玉今日不葬花改抄家》第68章 詩稿作證惡名終歸來處(2)

作者:玄憶晴川·14天前

“封面只寫紫鵑親啟,信未拆時,太太與周瑞家的便知道里面是回詩,秦媽媽又提前一日散出紫鵑接詩的話,三處說法都越過了信中尚未公開的內容。”

探春將口供鋪在她面前。

“你可以記錯人,也可以記錯時辰,卻不能每次都只錯在對栽贓之人有利的地方。”

秦顯家的伸手去碰供紙,被鴛鴦用戒尺隔開,只得說道:“是周姐姐,是她叫奴婢把話送到趙姨娘房裡,再讓小鵲傳出來,她說只要園裡先議論開,搜出信時便沒人疑心。”

賈母問道:“她給了你什麼?”

“二兩銀子,還有一匹秋香色細布,銀子藏在奴婢炕櫃裡,布還沒裁,老太太叫人去取便知道。”

王夫人合攏佛珠,向賈母說道:“周瑞家的瞞著主子造謠生事,已被扣了一夜,如今證詞既齊,交給老爺責打發賣便是,何必再讓這些汙言傳進姑娘們耳中。”

黛玉看著秦顯家的問道:“周瑞家的叫你傳話時,可說過信從哪裡來?”

“她沒說,只叫奴婢認準三月十九與西角門,還說搜院那夜太太會親自來,信一拆開,紫鵑便再也辯不清。”

王夫人立即說道:“她借我的名義辦事,我事前並不知她編了這些話,昨夜聽她稟報,才誤以為真有回詩。”

探春沒有追問王夫人,只請賈母在核驗結論上寫明四件事。

“第一,沈大人當日不在京城,第二,詩稿彼時尚未拆名,第三,紫鵑沒有夜出,第四,秦顯家的受周瑞家的授意傳謠,假信不能作私相授受之憑。”

賈母看向黛玉說道:“玉兒,你還要如何處置?”

“請外祖母當著眾人宣佈假信無效,秦顯家的與周瑞家的不得再借此傳話,昨日參與搜院之人也須聽明結果,至於偽造文書與侵吞林產,另依證據往下查。”

“你不叫她們向你賠罪?”

“口頭賠罪不能收回已經傳出去的話,只要府中裁定寫得清楚,往後誰再說紫鵑夜送詩稿,便不是誤聽,是明知其假仍要壞人名聲。”

賈母命鴛鴦將結論讀了兩遍,又叫秦顯家的當堂畫押,隨後吩咐各院管事領一份謄件回去,不得刪改。

王夫人起身說道:“老太太既已斷明,林丫頭的名聲自然無礙,周瑞家的任憑老爺處置,今日便到這裡罷。”

“佛堂的經櫃還未開。”

探春將春杏的證詞放到案角。

“女兒沒有說此事與假信定是一案,只是封泥領用簿既未焚燬,便該依昨夜裁定當眾取出。”

王夫人停在簾前,回身說道:“佛堂經卷是我日日禮佛之物,春杏一個小丫頭隨口攀誣,你們也要翻櫃搜查?”

賈母把柺杖移到腳踏邊。

“昨夜我已叫鴛鴦封門,今日先把玉兒的名聲說清,眼下便按規矩開櫃,只取那本冊子,旁的經卷誰也不許動。”

門外這時傳來小廝求見,賈政接過一張燙金拜帖,讀完後沒有立刻遞給王夫人,反而送到賈母手中。

賈母看過帖上署名,又叫鴛鴦當眾念出。

“京中衡文社與六家女塾共編閨秀詩選,聞林氏女白海棠一首,意清辭潔,風骨可觀,特請原稿入選,並請賈府代為轉呈。”

堂內的人都看向黛玉,秦顯家的還跪在原處,秋香色細布與二兩銀子已經由婆子從她房中取來,擺在那封詩選拜帖旁邊。

”。驗核作留稿原,份一錄謄願我,審送名匿以仍若,錄名閱評有可選稿詩“:道問政賈向只,帖接手有沒玉黛

”。送謄規新社詩依管只頭丫林,第門配婚問不也,選評名匿用仍,明寫條規把已方對“:道答,押的生先名六與記印的社文衡見看,頁背到翻帖拜將政賈

。之展舒出於終母賈,前面玉黛到走帖拜著託鴦鴛

”。選詩秀閨中京選詩棠海白的你請,帖拜式正來送林士頭外,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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