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這官……好像真辦點事。”
更明顯的反應在第四天——意見木箱掛出去頭兩天沒人投,第三天塞了兩張紙條,第四天早上開啟,足足十幾張。
我一張張翻。
“希望冬天能修路,雪天背藥難。”
“集市稅太重,賣兩隻雞扣一半錢。”
“學堂關門兩年了,娃們沒處識字。”
都不是大事,可件件戳在活計上。
我挑了十條最急的抄成冊,批了“待議”,讓人送去州城備案——不是為了讓他們批,是為了留下痕跡。將來我要動真格的,這份底子就是理由。
第五天,宣策隊組起來了。
本地招的八個青年,四個退伍老兵,統一穿粗布短打,背上斜掛紅布條,寫著“講政策”三個大字。我親自教他們怎麼說話:別說“本府推行新政”,要說“以後種地交多少糧,寫在榜上,誰也不能多要”;別唸公文,編成順口溜,比如“一畝地納三升,多了算貪官,抓起來坐監”。
他們練了半天,終於順溜了。
當天下午就出發,一組去東村,一組去西屯,剩下兩組留在鎮上畫牆報。有個老兵嗓門大,站房頂上喊:“沈大人說了!誰剋扣救災糧,砍手!誰強徵勞役,抄家!”底下圍了一圈人,拍手叫好。
我站在公所門口聽見了,沒笑,也沒誇,只說了一句:“明天我去最遠的那個山坳村。”
副將勸:“路不好走,您沒必要親自去。”
“正因為路不好走,我才非去不可。”我看他一眼,“上面的人看不見泥裡有多深,可我知道。我不下去,誰替他們開口?”
他閉嘴了。
當晚,我在燈下看完最後一份民情簡報,吹滅蠟燭,躺在臨時搭的板床上。
外面雨又下了起來,敲著瓦片,像無數人在低聲說話。
我不知道京城有沒有人正在謀劃什麼,也不知道那些被我參倒的官員會不會抱團反撲。
這些都不重要。
我現在要做的,是讓每一個敢抬頭看我的人,都知道——
我說的話,算數。
第二天清晨,馬匹備好,行李捆實。
幕僚站在門口提醒:“大人,最遠那個村要走兩個時辰山路,路上全是塌方痕跡,要不要先派探子看看?”
我戴上斗笠,跨上馬背,韁繩一扯。
“不用。”
馬蹄濺起泥水,衝進晨霧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