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商把算盤拍在桌上時,顧秋隔著長明盞也回拍了一下。
兩把算盤同時響,圍觀者自覺退開半步。
來人叫羅百草,七年前經營一支靈藥商隊。那眼靈泉一夜枯竭後,他賠光定金,三十二名夥計各奔東西,其中四人死在改走的北荒商路上。
他不要求泉眼原樣歸還。
“泉回來了,死人也不會跟著回來。”羅百草展開賬冊,“我要該賠的錢,還要天命殿承認它拿過。”
賬冊列了靈泉估價、商隊散夥損失、夥計撫卹、七年利息和今日查賬路費。最後一項精確到登記臺半壺茶。
顧秋看得很順眼,卻劃掉兩筆。
四名夥計死亡與改道有關,仍需北荒路引和屍檢記錄,不能只憑商隊賬直接算到靈泉;七年利息按修界最高商貸計,羅百草當年並未實際借款。
羅百草不怒,拿回去重算。
“肯劃賬就行。我最怕你們只說對不起。”
沈照月坐在一旁,逐項確認自己從那眼泉得到過什麼。第十六次水系機緣,一滴可淨化丹毒的泉心。她用過五次,救過兩名同門,也憑它在宗門換得三千貢獻。
泉心如今還剩半滴。
她願意把半滴封存,三千貢獻折成靈石作為首期賠償,過去救人產生的收益另核。青嵐宗回信同意凍結貢獻,卻不同意直接折現,因為宗門貢獻本就不能對外買賣。
顧秋建立了一本非顧氏賠償賬。
“顧氏可以替你們查,不能一看見舊債就全蓋顧氏印。”她說,“誰得了好處,誰有管理責任,誰改了來源,各列各的。”
沈照月列受益責任,青嵐宗列管理與兌換記錄,天命殿列來源刪改和發放責任。羅百草也要證明實際損失。
賬分開後,天命殿忽然願意賠了。
一隻金箱落到登記臺,裡面正好是羅百草第一次報出的全部金額。箱蓋寫著“天命女主平亂支出”,付款來源則是顧氏客卿樓反派贓款。
顧昭如今確實因反派傳聞積累了不少敬畏值,卻沒有這箱靈石。
錢是真的,來源是假的。
羅百草盯著金箱,問:“我拿了,會怎樣?”
聞令儀查到背面條款。領取即承認顧氏盜取天命財庫,羅百草轉為指證人,沈照月則獲得追回贓款的功績。
“我缺錢。”羅百草說。
他的藥鋪已押出去,若三日內不贖,連最後兩名老夥計也要離開。
顧昭沒有勸他為了大局拒收。她只把條款完整拓出來,問能否拆掉來源標籤。
顧三遠在南海,謝聞舟檢查箱陣後判斷,標籤與箱鎖共用一個陣眼。強拆會讓靈石回收,收款人還可能背上毀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