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於自身或他人的命運“文字”之上,作下一些細節方面的的述聖言注,或者進行基礎的提振或抑制。
如果按照唐斌前世的理解,就是能夠憑藉語言與意念,一定程度地修改或影響他人已有的“能力認定”或“狀態描述”。
比如,一個人本來性格膽小,你批一“勇”字,或許便能激出其幾分血勇;一人正在病弱,你批一“安”字,或許便能讓其暫得喘息。
但是,這並不是無中生有的神仙法術。
這種修改,不能憑空捏造,也絕不能強行賦予對方完全不具備的素質。
它更象是對已有事實的一種“強調”、“削弱”、“暫時遮蔽”,或是“進行有條件地重新詮釋”。
就好象是在原有的墨跡旁加之硃紅的旁註、圈點、塗抹,使其在短暫時間內,呈現出些許不同的“意味”。
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嚴苛的法則:
其一,施展需有媒介,通常是語言,無論口出之言,還是筆落之字。言為心聲,字載道韻,但只有說出口、寫下來的東西,才能被認定。
其二,施展需要消耗自身的龍虎氣與精神力量,絕非可以無休無止。
其三,其效果的強弱,要受到雙方實力差距、事實基礎牢固程度、周遭環境干擾等很多因素制約,不是說想怎麼用就能怎麼用的。
比方說,他沒辦法讓一個完全不懂醫術的郎中,突然變成扁鵲華佗。但他或許可以借言語之機,讓一位因牽掛家事而心神不寧的熟練郎中,“暫時忽略”或“短暫遺忘”某個本應熟稔的診斷要點。
這不是剝奪其醫道知識,而是在他心神紛亂的基礎上,施加一重暫時的“矇昧”,削弱其此刻的發揮。也就是說,那郎中醫術仍在,只是此刻狀態不佳,述聖言放大了此“不佳”,使其暫時蓋過了他本來嫻熟的醫術。
又比方說,他無法將一個貪生怕死的懦夫直接點化為視死如歸的猛士。但他或許能在對方被逼至絕境、胸中尚存一絲血性未泯時,以言語相激,臨了暗運此力,“強調”並“放大”那一絲微弱血氣,使其在關鍵時刻,將那一點本能的悍勇,化為一霎那的勇氣。
再想得深些,他現在無法憑空革去一個朝廷命官的職權。
但若那官員的權柄本身存在模糊兩可、可容爭議之處,他的“言語”或許便能引動規則層面的微妙反應,增強這種爭議感,使得其命令在特定範圍內、特定物件身上,效力大打折扣。
這能力聽起來似乎有些“唯心”,卻深深植根於儒家對“正名”的重視——“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在個人層面,他關乎對自我能力的認知與發揮;在人際與社會層面,則關乎角色、契約、規則的效力。
唐斌此刻獲得的,便是初步介入這種“名實”關係的能力。
當然,這只是初窺門徑。
更高深的境界,或許能涉及更根本的規則,乃至“口含天憲”、“言出法隨”的傳說層次,但那對現在的他而言,還遙不可及。
突破的過程說來複雜,實則只在唐斌閉目凝神的幾個呼吸之間。
當他再度睜開眼時,瞳孔深處似乎有一抹溫潤而深邃的光華一閃而逝,整個人的氣質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少了幾分純粹的武人的鋒銳,多了一份內斂的沉穩與隱約的威儀,那是一種掌握了一定“道理”力量後自然產生的氣度。
“哥哥,一切已安排妥當,可以動身了。”
先前那名嘍羅頭目上前稟報,他敏銳地感覺到唐斌似乎有些不同,但具體哪裡不同,又說不上來,只是態度愈發躬敬。
唐斌收回望向天際的目光,點了點頭:
“好。傳令,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