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五十三年三月,我把向高從北京召到了安特衛普。
老頭坐了三個月的船才到,下船的時候腿都軟了,被兩個隨從架著走下舷梯。海風把他花白的頭髮吹得亂七八糟,官袍上沾著海鹽的白漬,整個人看起來狼狽極了。但他的眼神還是那麼清亮,像是兩顆被海水洗過的黑曜石。看到我的時候,他掙開隨從的攙扶,彎腰行了一禮,聲音中氣十足:老臣參見陛下。
碼頭上傳來搬運工的號子聲,嘿喲嘿喲的,節奏整齊,和海浪拍打堤岸的聲音交織在一起。海風裡夾著鹹腥味和焦油味——碼頭上正在給商船刷防水漆。
別行禮了,先坐下歇歇。我讓人搬了把椅子,又端了碗熱湯。湯是牛骨熬的,濃白色的湯麵上飄著幾片蔥花,熱氣騰騰的,散發出濃郁的肉香。
向高坐下來,喝了兩口湯,緩過勁來,第一句話就是:陛下急召老臣,是為了憲章的事?
你猜到了。
不用猜。向高放下湯碗,擦了擦嘴,手背上的皺紋在陽光下像是乾裂的河床,陛下在信裡說有一件前無古人的大事要交給你,老臣想來想去,除了憲章,沒有別的事配得上這個說法。
我笑了。這老頭,七十四歲了,腦子還是比誰都快。
聯邦憲章的構想,我醞釀了很久。
聯邦制度雖然已經在運轉,但一直缺少一個根本性的法律檔案來確立它的合法性和框架。目前的聯邦制度靠的是我的詔書和行政命令,說白了就是靠皇帝的權威在撐。一旦皇帝換了人,或者皇帝的權威下降了,這套制度就可能崩塌。前世當工程師的時候我就明白一個道理——任何系統如果只依賴一個單點,那這個單點就是最大的風險。皇帝就是聯邦的單點,我必須消除這個風險。
我需要一部憲章——一部凌駕於皇帝個人意志之上的根本大法——來確保聯邦制度的延續。
這個想法在前世不算新鮮。英國的《大憲章》、美國的《憲法》、法國的《人權宣言》,都是類似的東西。但在這個時代,在一個皇帝親手建立的帝國裡,搞一部限制皇權的憲章,簡直是天方夜譚。
所以我需要向高。
不是因為他最懂法律——他是個政治家,不是法學家——而是因為他最懂人心。他知道怎麼在各方勢力之間斡旋,怎麼把一個激進的想法包裝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三十多年來,他幫我推行了無數改革,每一次都是在刀尖上跳舞,每一次都安然無恙。
朕的想法是這樣的。我把一份草稿遞給向高,聯邦憲章,確立聯邦的基本框架、各成員的權利和義務、中央和地方的權力劃分、公民的基本權利。
向高接過草稿,一頁一頁地翻。他看得很慢,每一頁都要看兩三遍,偶爾皺一下眉,偶爾點一下頭。書房裡很安靜,只有紙頁翻動的沙沙聲和窗外遠處的鳥鳴。陽光從窗戶斜射進來,在向高花白的頭髮上鍍了一層金邊,細小的灰塵在光柱裡緩緩飄浮。
看完之後,他把草稿放在桌上,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他睡著了——畢竟坐了三個月的船,累得夠嗆。但他沒有睡著,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著,篤篤篤的,節奏很慢,那是他思考時的習慣動作。
陛下,他終於開口了,聲音比平時慢了半拍,這份草稿裡有一條,老臣必須確認。
哪一條?
第三章第七款——聯邦憲章為聯邦最高法律,任何個人、機構、組織的權力均不得凌駕於憲章之上向高看著我,眼神很認真,皺紋深處的那雙眼睛像是兩口深井,任何個人,包括皇帝嗎?
我和他對視了幾秒。書房裡安靜得能聽見蠟燭芯燃燒時發出的細微的嘶嘶聲。
包括。
向高的眼睛微微睜大了一下,然後又恢復了平靜。
陛下確定?
確定。我站起來,走到窗前,窗外是安特衛普的港口,桅杆林立,帆布在風中獵獵作響,朕要建的不是一個靠皇帝撐著的帝國,是一個靠制度運轉的聯邦。如果皇帝可以凌駕於憲章之上,那憲章就是一張廢紙。
但陛下目前還需要保留最終裁決權。向高不緊不慢地說,聯邦剛剛建立,制度還不成熟,如果皇帝完全放手,恐怕會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