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聲圈:角兒們的百味人生》第十八章 我叫陶雲聖(1)

作者:顧祈願·6小時前

我叫陶雲聖,本名陶陽,今年三十四歲,是德雲社的一名相聲演員,也是麒麟劇社的京劇演員。臺下的我,性子向來沉靜內斂,練戲時能一整天一言不發,寫相聲本子時也總愛獨自待著,師哥們總說我是塊“悶木頭”,唯有我自己知道,這份沉悶,是在等一個能闖進我生活的人。而蘇晚晴,就是那個帶著一身光,撞進我平淡歲月裡的姑娘——她比我小五歲,出生在江南水鄉,眉眼間帶著江南女子的溫柔,卻又藏著一股不張揚的明媚,像春日裡透過戲樓窗欞的陽光,不刺眼,卻足夠暖透我所有的孤寂。

我們的相遇,是在麒麟劇社的後臺。那時候我剛結束一場《追韓信》的演出,卸了妝,正坐在鏡前整理戲服,指尖摩挲著戲服上繡的麒麟紋樣,腦子裡還在回想剛才唱錯的那句詞。後臺人來人往,師兄弟們的談笑聲、道具搬動的聲響混在一起,我卻習慣性地隔絕了所有喧囂,直到一個清脆的聲音在我身邊響起:“陶老師,您唱得真好,這是我給您帶的溫水。”

我抬眼,就看見蘇晚晴站在我面前,手裡捧著一個白色的保溫杯,臉頰帶著淡淡的紅暈,眼神亮晶晶的,像盛著星光。她穿著一件簡單的米白色連衣裙,頭髮鬆鬆地挽在腦後,露出纖細的脖頸,身上帶著一股淡淡的梔子花香,和後臺的脂粉味、墨香混在一起,格外清新。我愣了一下,才輕聲說了句“謝謝”,接過杯子時,指尖不小心碰到她的手,她像受驚的小鹿一樣縮了縮,嘴角卻揚起一個淺淺的笑。

後來我才知道,她是我的戲迷,也是我的相聲迷,每次我在麒麟劇社演出,她幾乎都會來,坐在臺下最不起眼的位置,安安靜靜地聽我唱完一整齣戲,或是看我和於筱懷搭檔說完整段相聲。那天之後,她常常會來後臺找我,有時帶一份溫熱的點心,有時帶一瓶潤喉糖,有時什麼也不帶,就安安靜靜地坐在一旁,看著我練戲、背詞,不吵不鬧,卻讓我原本單調的後臺時光,多了幾分煙火氣。

她是個主動的姑娘,不像我這般沉悶。有一天,她拿著一雙繡著水袖紋樣的情侶拖鞋,笑盈盈地走進我租住的小屋,把拖鞋放在玄關,一邊擺好一邊說:“陶陽,我要闖進你的生活,讓你的每一個角落,都留下我的痕跡。”我看著那雙一黑一白、繡著精緻紋樣的拖鞋,又看了看她眼裡的堅定,原本想說的“不用麻煩”,到了嘴邊,卻變成了輕聲的“好”。

從那以後,我的生活,真的因為她而徹底改變。以前,我起床後總是隨便抓一件衣服穿上,領帶系得歪歪扭扭,常常被師哥們調侃“不像個登臺演出的角兒”;自從有了晚晴,每天早上,她都會提前起床,幫我熨燙好大褂,耐心地幫我係領帶,哪怕每次都系得歪歪扭扭,她也樂此不疲,還會仰著小臉跟我說:“這樣才好,別人一看就知道,陶雲聖是有主的人了。”

衛生間裡,原本只有我一個人的牙刷,後來多了一支粉色的,和我的藍色牙刷並排放在杯子裡,成了最顯眼的情侶款;書桌上,原本只有戲詞、相聲本子和筆墨紙硯,後來多了她喜歡的小擺件,還有她寫的便籤,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陶陽,練戲別太累”“記得喝潤喉糖”“今天要開心呀”;就連我練戲的院子裡,也被她種滿了梔子花,她說,梔子花的香味,能讓我練戲時更靜下心來。

她總說,自己是“入室搶劫型戀人”,專門治我這種悶悶的木頭。她會在我練老生唱腔練到嗓子沙啞時,端來一杯溫熱的蜂蜜水,逼著我喝下去;會在我寫相聲本子卡殼時,坐在我身邊,陪我一起琢磨包袱,哪怕她不懂相聲的門道,也會嘰嘰喳喳地給我出主意;會在我因為演出失誤而低落時,抱著我說:“陶陽,你已經很棒啦,不管怎麼樣,我都在。”

我性子悶,不擅長說情話,也不懂得製造浪漫,可她從來都不抱怨。她會拉著我去逛衚衕,吃路邊的小吃,會在我演出結束後,拉著我去看夜景,會在我生日的時候,親手給我做一個繡著麒麟紋樣的蛋糕,雖然蛋糕的樣子算不上精緻,卻藏著她滿滿的心意。有一次,我問她,為什麼會喜歡我這樣一個沉悶的人,她笑著靠在我懷裡,輕聲說:“因為你安靜的時候,像一幅畫,我想一直守著這幅畫,讓它變得有煙火氣。”

我們在一起的第三年,有一天晚上,我剛結束麒麟劇社的演出,回到家,就看見晚晴站在客廳裡,頭上戴著一個簡單的白色頭紗,身上穿著一件淺粉色的連衣裙,手裡捧著一束梔子花,眼神亮晶晶地看著我,眼裡滿是期待。她一步步走到我面前,輕聲問我:“陶陽,你要不要娶我?”

那一刻,我所有的沉悶都被打破,心裡湧起一股從未有過的暖意和歡喜,眼眶瞬間就紅了。我伸出手,輕輕撫摸著她的頭紗,聲音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笑著說:“求之不得。”她聽到我的回答,一下子撲進我懷裡,哭得像個孩子,嘴裡反覆唸叨著:“陶陽,我終於等到你這句話了。”那天晚上,我們坐在客廳裡,聊了一整夜,聊我們未來的家,聊我以後的演出,聊我們要一起去江南,去看她長大的地方,去聽那裡的崑曲,去吃那裡的小吃。我們約定,等我忙完這陣子的演出,就風風光光地娶她,給她一個像樣的婚禮,給她一個安穩的家。

從那以後,晚晴變得越來越調皮,像個沒長大的孩子,總愛纏著我。有一次,我休息,帶著她去逛甜品店,她點了一個草莓蛋糕,非要讓我給她拍照。我拿著手機,小心翼翼地對焦,想把她最美的樣子拍下來,可就在我按下快門的前一秒,她偷偷低下頭,咬了一口蛋糕,嘴角沾著奶油,眼睛還偷偷地瞄著我,一臉狡黠的樣子。我無奈地笑了,伸手幫她擦掉嘴角的奶油,她卻趁機在我手上親了一口,笑得眉眼彎彎。

她總愛讓我給她梳頭髮,說我雖然性子悶,但手很巧。每次我給她梳頭髮的時候,她都不安分,一會兒晃一晃腦袋,一會兒扯一扯頭髮,還會故意逗我:“陶陽,你梳得太醜啦,還不如我自己來。”可每當我假裝生氣,說不幫她梳了,她又會乖乖地不動,委屈地嘟起嘴,小聲說:“我錯了,陶陽,你繼續梳好不好?”看著她委屈的樣子,我心裡軟得一塌糊塗,哪怕梳得再不好,也會耐心地幫她梳完,再給她別上一個小小的梔子花髮夾。

我寫相聲本子或者練戲的時候,她總愛坐在我的腿上,抱著我的脖子,笑嘻嘻地親我的臉頰,還會在我耳邊嘰嘰喳喳地說話,打擾我做事。我總會無奈地說一句“別鬧”,可嘴角卻會不自覺地勾起一抹笑意。她聽到我這麼說,就會委屈地嘟起嘴,小聲說:“我不鬧了,我要走了,不打擾你了。”

每次聽到她這麼說,我的心都會一下子被揪起來,那種害怕失去她的恐慌,會瞬間淹沒我。我會趕緊伸手抱住她,不讓她走,輕聲說:“別走好不好,我不嫌你鬧,你陪著我就好。”她就會破涕為笑,緊緊地抱著我,把臉埋在我的頸窩,輕聲說:“陶陽,我就知道,你捨不得我。”

那些日子,平淡卻又充滿了甜蜜,我以為,這樣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我以為,我很快就能娶她回家,我以為,我們會一起走完這輩子,一起去看我們沒去過的地方,一起聽我們沒聽過的戲,一起慢慢變老。可我怎麼也沒想到,命運會給我一個如此沉重的打擊,把我所有的美好,都瞬間擊碎。

那是五年前的一個雨天,我結束了一場相聲演出,和晚晴一起回家。那天雨下得很大,路很滑,我們撐著一把傘,慢慢走著。走到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一輛失控的汽車突然衝了過來,朝著我們撞了過來。我還沒反應過來,晚晴就猛地推開了我,自己卻被汽車撞飛了出去。

我跌坐在地上,看著她躺在冰冷的雨水裡,渾身是血,我的大腦一片空白,連呼吸都變得困難。我瘋了一樣跑過去,抱住她,大聲喊著她的名字,可她卻再也沒有回應我。她的手慢慢變得冰涼,眼神也漸漸失去了光彩,在她閉上眼睛的前一秒,她用盡最後一絲力氣,抓住我的手,輕聲說:“陶陽,替我好好活著,帶著我的那一份,去看我們沒去過的地方,去聽我們沒聽過的戲,好好吃飯,好好練戲,好好生活……”

那一刻,我感覺整個世界都崩塌了,雨水混合著淚水,模糊了我的視線,我抱著她,一遍又一遍地喊著她的名字,可她再也不會回應我了。後來,醫生告訴我,晚晴因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永遠地離開了我。那天,我抱著她的身體,在雨裡坐了很久很久,直到師哥們找到我,把我扶起來,我才知道,那個帶著一身光闖進我生活的姑娘,那個說要陪我一輩子的姑娘,那個我答應要娶的姑娘,就這樣,永遠地離開了我。

晚晴走後,我的生活,又回到了以前的樣子,甚至比以前更沉悶。我把她的照片,放在了我每天都能看到的地方,放在我的大褂口袋裡,放在我的書桌前,放在我的床頭。我依舊每天去麒麟劇社練戲,去德雲社演出,依舊穿著她幫我熨燙的大褂,依舊繫著她幫我係的歪歪扭扭的領帶,依舊用著我們的情侶牙刷,依舊把院子裡的梔子花照顧得很好,就像她還在我身邊一樣。

師兄弟們都很擔心我,師父郭德綱也常常找我談心,勸我放下過去,重新開始,師孃王惠也總給我做我愛吃的東西,想讓我開心一點。可我知道,我這輩子,都放不下晚晴了。她闖進我的生活,留下了滿滿的痕跡,那些甜蜜的回憶,那些溫柔的瞬間,早已刻進了我的骨子裡,融入了我的血液裡,成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這幾年,我帶著晚晴的照片,去了我們約定好要去的江南,去了她長大的小鎮,去聽了那裡的崑曲,去吃了那裡的小吃。我每到一個地方,都會給她講我看到的風景,講我遇到的人,就像她還在我身邊一樣。我依舊好好練戲,好好演出,每次在麒麟劇社唱《牡丹亭》,唱到“原來奼紫嫣紅開遍,似這般都付與斷井頹垣”的時候,我都會想起她,想起她笑著靠在我懷裡的樣子,想起她眼裡的星光。

今年,我三十四歲了,家裡人催得很緊,父母每次給我打電話,都勸我找一個人搭夥過日子,說我還年輕,不能一直這樣單著,說我和晚晴沒有結婚,沒有領證,為了她搭上自己的一輩子,不值得。親戚們也總給我介紹物件,可我都一一拒絕了。

他們不懂,在我心裡,我早就和晚晴結過婚了。那天晚上,她戴著頭紗,問我要不要娶她,我說“求之不得”,那句話,不是隨口說說,是我發自內心的承諾。雖然我們沒有舉辦婚禮,沒有領證,可在我心裡,她就是我的妻子,是我這輩子唯一的妻子,是我願意用一輩子去守護的人。

今天,我又來到了晚晴的墓碑前,墓碑上的照片,她笑得依舊明媚,眉眼彎彎,眼裡盛著星光,和我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一模一樣。旁邊的野草,被風吹得輕輕晃動,像是她在輕輕撫摸我的臉頰。我蹲下來,伸出手,輕輕撫摸著墓碑上的照片,指尖觸碰到的,只有一片冰涼,就像那天,我抓住她的手時的感覺一樣。

我坐在墓碑前,絮絮叨叨地跟她說著話,就像她還在我身邊一樣。“晚晴,我來看你了,”我輕聲說,聲音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哽咽,“家裡人又催我找物件了,他們說,為了你不值得,可他們不知道,能遇到你,能被你愛著,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情。小沒良心的,當年只問我要不要娶你,卻沒等到我給你一個婚禮,連名分都不給我一個,真是心大,要是我被別人搶走了,你怎麼辦?”

風輕輕吹過,帶著梔子花的香味,像是她在回應我。我笑著,伸手擦了擦眼角的淚水,繼續說:“不過沒關係,親愛的,我不怪你。這些年,我帶著你的那一份,好好活著,去了我們沒去過的地方,去聽了我們沒聽過的戲,我沒有辜負你。”

夕陽西下,餘暉灑在墓碑上,給照片裡的她,鍍上了一層溫柔的金光。我慢慢站起身,輕輕撫摸著墓碑,輕聲說:“晚晴,再等等我,等我把我該做的事情都做完,等我把我們約定的事情都完成,我就去找你,去找你要那個遲到的名分,去找你繼續我們未完成的約定。這一次,我不會再讓你等我,不會再讓你受一點委屈,我們再也不分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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