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1986:從經紀人到教父》第26章 奧維茨的條件(1)

作者:那就寫一半·14天前

昨晚程覺和伊芙琳吃完夜宵後,有人在他的門縫中塞了一張紙條,約他到CAA的辦公室談一談合作。

第二天,程覺推開CAA總部頂樓辦公室的門。

奧維茨坐在辦公室對面,面前攤著一份檔案。少了以往居高臨下的姿態,只是指了指對面的椅子。

“程氏廠牌現在值錢了。惠特妮簽約的訊息還沒公佈,但已經有人把風聲傳到我這這裡。”他把檔案推過來,“你想好下一步怎麼走了嗎?”

程覺拿起檔案翻開。一份投資意向書。CAA戰略投資程氏廠牌,佔股15%,條件是廠牌旗下所有藝人的經紀約優先歸CAA代理。投資金額兩百萬美元,附贈CAA的渠道資源,打包通道、電臺聯盟、頒獎季公關團隊全列在附件裡。條款寫得乾淨利落,沒有隱藏陷阱,是一份明碼標價的收購邀約。

“盤子鋪這麼大,資金鍊撐不了太久。我不是來威脅你的,我是來會給你送錢的。條件你自己看。”

程覺一頁一頁翻完。一聲沒吭,站起來,轉身就走。

“等等。”奧維茨的聲音從背後傳來。程覺沒回頭,手已經搭在門把手上。“三百萬,佔股不變。”

程覺拉開門。

奧維茨站了起來,“優先代理權取消。改成專案合作框架——CAA和程氏廠牌聯合制作,按專案分成。”

程覺停了一拍,沒回頭。“奧維茨先生,你和我籤這份意向書的目的就不是投資,而是控制。15%的股權我不在乎,但經紀約優先權等於我把我的藝人名單交給你。專案合作可以談,但不是聯合制作,而是獨家合作視窗。”

他轉過身,手還搭在門把手上。“程氏出品的每個專案,給CAA四十八小時優先談判期,過時作廢。三百萬,佔股10%。渠道資源照舊。另外,合作框架里加一條:CAA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接觸程氏旗下藝人。挖人,合作終止,投資款不退。”

“籤嘛,不籤我走了。”

奧維茨沉默了一會兒。把意向書改好後簽了字,簽完後把檔案推回桌子靠近門口的那一側。

“你比上次談判更不好對付了。”

程覺回到桌前,拿起那份改過的意向書,簽完字推回去。

“我今天還有事,合作愉快,先走了。”

程覺關上門後,聽見裡邊傳來杯子破碎的聲音。

“都愛摔杯子嘛。”

程覺剛下樓,艾拉來了電話,“惠特妮今天下午要過來,她的經紀人來過電話了。”

“我現在回去。”

程覺開車回到程氏的時候,車還沒停穩,錄音棚門口已經停了惠特妮那輛黑色轎車。艾拉站在門口,手裡抱著錄音排期版。

“來了多久了?”

“快一個小時。自己進去把《I Wanna Dah Somebody》的伴奏聽了好幾遍,說今天下午就要錄,不等下週。”

程覺推門進棚。惠特妮正站在麥克風前面,戴著監聽耳機,背對著門口。伴奏從監聽音箱裡淌出來,她沒跟著唱,身體微微晃動,腳尖在地板上輕輕踩著拍子。

“回來了?我先錄那首安靜的。”

程覺靠在調音臺旁邊,按下通話鍵。“那就從頭開始。先錄副歌清唱那段。”

惠特妮閉上眼。喬治從控制室探出頭,手裡拿著監聽耳機,無聲地衝程覺比劃了一下。程覺把監聽音量調大。棚裡只剩下惠特妮吸氣的聲音,然後她開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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