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日,第三車間藍牌夾持座完成一週觀察。
記錄送到第一車間時,資料很好看:八十二次裝夾,二百四十六件蓋板,九次因木襯潮溼、表面有屑或次數孔達到上限而主動拒用;零新增亮帶,零返修,零報廢。
第三車間主任拿著表,當場提出再做六隻,推廣到另外兩種外觀件。
“一週沒問題,說明軟木襯這條路走通了。你們第一車間把圖和尺寸給維修組,月底前鋪開。”
有人聽見“鋪開”,臉上已經露出喜色。夾具用得越多,改進專案的成績越大,誰都願意在總結裡多寫一筆。
陸辰沒接這份現成的功勞。
他先翻拒用記錄,再拿起一塊退役木襯。軟木表面有均勻壓痕,邊緣發暗,次數孔板上打滿四十個孔,和規定一致。
第二塊也正常。
到了第三塊,他手指停住。
孔板只有三十七個孔,木襯中央的壓痕卻比前兩塊更深。若使用次數確實少三次,不該磨得更重。
“這塊是誰換下來的?”
第三車間操作工看了看編號:“九號上午。我記得打滿了才換。”
“孔板沒滿。”
“不可能,我最後三次親手打的。”
現場氣氛頓時變了。有人懷疑他記錯,也有人覺得孔板被換過。
陸辰沒有猜。他把木襯、孔板和當班記錄分開擺好,又去夾具上查固定螺釘。原孔板背面有一道藍漆蹭痕,眼前這塊卻沒有。
維修工很快從廢料箱裡找出另一塊打滿四十孔的舊板,背面正好有藍漆。
原因並不複雜。清理工位時,兩塊同尺寸孔板一起掉在地上,撿起後裝錯了。木襯實際按四十次退役,沒有超用;記錄本身也沒造假,只是實物對應關係斷了。
第三車間主任鬆了口氣:“既然沒超用,推廣不受影響。”
“原蓋板可以繼續。”陸辰說,“另外兩種外觀件還沒驗證,不能跟著這張一週表一起放。”
“都是薄板,表面要求差不多。”
“‘差不多’寫不進適用欄。”
對方有些不高興:“年輕人別隻會卡口子。先試一批,有問題再改。”
“可以先試一塊,不是先上一批。”
陸辰請檢驗員從擬推廣的兩種材料裡各取一塊工藝餘片。第一塊是普通噴塗蓋板,按藍牌版裝夾六次,沒有異常。第二塊表面更軟,處理層也更薄,第一次夾緊後肉眼看不出問題,斜光下卻出現一條極淡的霧印。
檢驗員換角度確認,把餘片貼上隔離標籤。
剛才還說“差不多”的人不吭聲了。
陸辰讓操作工減小夾緊量、換新木襯,再試一次。霧印減輕,卻沒有完全消失。說明問題不只在軟木狀態,還與表面處理層本身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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