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豆【完結】》第15頁 黑色鼻子的是奇奇(2)

作者:坦坦·16小時前

第15章 . 白蘇維翁

格雷從頭到尾沒有把露西的話放在心上,儘管她繪聲繪色地描述洪竇是怎麼推著嬰兒車在公園裡曬太陽,拿著從旁邊那家托馬斯甜點店買的薄荷巧克力冰淇淋,還穿著跟《小豬佩奇》裡豬媽媽一樣的橙色連衣裙。

“豬媽媽還告訴我她的小寶寶叫皮皮哩!”

“哦!原來是這樣啊!” 格雷捏著嗓子敷衍,趁她不注意,轉頭衝我們使了個眼色:“巧不巧,鄰居家的鸚鵡就叫皮皮,一頭傻鳥,一天到晚說髒話。”

我想也是。洪竇和朱宏宇的調查報告裡始終沒有提到什麼小孩,要知道這種活物可比作案工具或者動機難藏得多。露西很快便不在我們是否相信她這件事情上計較,吵著要格雷帶她去托馬斯甜點店買冰淇淋,我就更加確信她只是把自己腦袋裡的東西攪合攪合說了出來——薄荷巧克力?洪竇最討厭的冰淇淋就是薄荷巧克力。

走出格雷家的時候,天已經完全暗下來,他牽著露西站在門口,要我們答應過段時間還會再來:“下次我會做鴨子,比烤羊排還好吃。” 他邊說邊在手機上檢視日曆,“九月二號怎麼樣?勞工節假期,我在家辦聚會,你們兩個都來。”

“好。” 我說。路易驚訝地看了我一眼,沒想到我會答應地這麼果斷。

“你挺喜歡格雷。” 回到車上的時候,他好奇道:“還是你想從他這裡再套出點兒什麼?”

“前者,” 我說,“我也不是永遠都那麼喪心病狂。”

“那露西說的話呢?” 他又問,“你覺得這個‘皮皮’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覺得……不如由你來告訴我。這可是你的老本行啊,你不是最擅長揪出人家的私生子嗎?”

路易語塞,我趁機把從格雷那兒討來的信封拍在他胸口:“裡面是下午在實驗室裡找到的新證物,拿去化驗,越快越好。”

“還有,回去你來開。” 我拉開車門,把他從副駕上拽了下來。路易笑了:“有時候我在想,我是不是不應該這麼熱衷於當一隻警犬。”

“最優秀的那隻。”

“謝謝,” 他晃了晃信封,“那我就先不問你為什麼不直接把它交給警局了。”

“Good boy。” 我拍拍他的車座。路易猛踩一腳油門,回到波士頓的時間比預計提早了半個小時。

第二天早上,洪竇傳來訊息,說她今天不用去餐廳,問我要不要去她家見面:【家裡有點亂,你要來的話我提前打掃一下,不然去樓下的咖啡店也行,雖然那邊有點吵,而且咖啡又貴又難喝(哭臉)(哭臉)】

我看了一眼自己手裡的過期速溶,想告訴她我對難喝咖啡的接受程度遠遠超乎她的想象。但我沒有——咖啡店不是個暢所欲言的好地方,尤其是當話題涉及到殺人分屍的時候。

【好,我去找你。】 我這樣回,又補充了一句:【不用打掃,我不介意,真的。】

沒過一會兒,她傳來一個地址。偏僻街區的老舊公寓,跟調查報告裡記錄的一樣,租金大概九百美金左右,即使在東區也算是相當便宜。報告上提到她跟餐廳的另外兩個服務生合租,這件事大大減少了洪竇在家裡把一切和盤托出進而將我一舉滅口的可能。以防萬一,我還是把地址轉發給了路易,告訴他如果我到明天早上還沒有訊息,就假裝送披薩的上門看看。

洪竇開門的時候穿著一件寬鬆的普林斯頓t恤,上面的印字已經有點褪色——短短一年的時間,衣服上的字不至於變成這樣,我忍不住懷疑它是不是屬於某個在普林斯頓生活了更久的人。

“等一下,還有一點點沒收好。” 她撂下這句話,旋風一樣地轉回屋子裡,留下我站在門口,手裡舉著一瓶從路易家順走的白葡萄酒——成年人去對方家裡做客,我實在不知道還能送點什麼。

洪竇在客廳裡忙活,先是把茶几上的塑膠餐盒掃進垃圾袋裡,又把沙發旁邊的紙箱往角落推了推。“進來吧,” 她招呼我,“我的室友老愛亂丟東西。”

“你有室友?” 我假裝自己第一次知道,話音剛落,就被地上的紙箱絆了一腳。客廳很小,地上堆滿了大大小小的箱子,我掃了一眼,裡面是一些從國內轉運過來的速食和調料,還有一點日用品。

“嗯,不過現在不在家。” 她伸腳把絆我的箱子踢開一點,語氣無奈:“跟她們說了很多次了,就是不收。”

那一瞬間,我終於得以窺見她在婚姻裡的樣子。是,儘管她的老公死了,“妻子”仍然是她獲得的最後一個社會身份。她站在我面前,用這些年間逐漸習得的方式應付那些混沌又黏稠的瑣碎,告訴我她是怎樣一個與他人共建生活的成年女人。而我看著她,始終覺得她仍然是那個意氣風發的十七歲少女,其他的一切都懸浮在自我之外。我們的人生從那裡分叉,又意外在此時匯合。諷刺的是,這條路並肩走下去,我的目的不過是把她從隱形的枷鎖釋放,從而推向真正的牢籠。

“給我的?” 洪竇看到我手上的酒瓶,伸手接了過去,她身上帶著烘衣紙上的薰衣草味,十幾年前的椰港還沒有賣這種東西,至少我沒有注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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