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概自己都沒發覺,開口第一句,還是阿遠。
“那是顧總的錢,諒不諒解,是顧總的事。”我說,“我不會替他開口,也不會替你開口。”
她的肩膀一下子塌了下去。
過了很久,她問我。
“如果那天你一進門就說了實話,我們現在,是不是已經領證了?”
“是。”
她眼裡亮了一下。
“然後下一個窟窿,你會從哪張卡里轉?”
那點亮光,滅了。
我轉身往外走,她沒有再追。
三天後,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蘇晚反過來起訴我,要求支付六年同居期間的照護費用和青春損失,一共七十二萬。
同一天晚上,一條長帖衝上了本地熱搜。
標題是:《護士女友照顧他吃藥喝水六年,他身家三千五百萬後一腳踢開》。
帖子裡有我的名字,有公司的名字。
還有一張照片,是我胃出血那年,她站在病床邊,看著我喝水。
照片底下,她寫了一句話。
“我把最好的六年給了他,他拿錢來買斷。”
老周半夜打來電話,聲音都劈了。
“你看熱搜沒有?”
“看了。”
“恆遠公關部找我了,讓你明早九點之前,給個說法。”
明早九點。
又是九點。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照片裡的我瘦得脫了相,她戴著口罩,只露出一雙眼睛,很溫柔。
那杯水是真的。
七十二萬,是她給那六年開出的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