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沒發聲明。
老周比我還急,一早就衝到我那兒,把手機拍在桌上。
“我來寫,把她那點破事全抖出來。”
“不用。”我說,“有人會比我先說。”
早上八點半,市局的官方賬號發了一條警情通報。
“紅鍋記某門店收銀員林某,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假退款方式侵佔門店資金五十八萬餘元。”
“為拖延門店盤賬,林某夥同市一院護士蘇某,偽造肝癌診斷證明。”
“目前,林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十點,市一院發了處理公告,護士蘇某,予以開除。
那條長帖底下,評論一條條翻了過來。
“偽造診斷書?這也叫照顧六年?”
“拿男友的婚房首付,去填竹馬挪的公款?”
“還有臉要青春損失費?”
中午,帖子被她自己刪了。
一週後,法院組織調解。
蘇晚一個人來的,瘦了一大圈,坐在長桌對面,一直沒抬頭。
她的律師先念訴求。
照護費每天三百元,兩千一百九十天,合計六十五萬七千元。
青春損失六萬三千元。
我聽著“兩千一百九十天”,想起那天夜裡,自己躺在黑暗裡數過的那個數。
我數的是早上。
她算的是價錢。
何律師把一摞列印紙推了過去。
“這是我當事人六年裡給蘇女士的轉賬記錄,二百一十三筆,合計一百二十多萬,備註全是首付或家用。”
“房租、水電、日常開銷,也都由我當事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