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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這一句話的思路都理清楚,顧遠山心神一定,蘸飽墨汁,於草稿上落筆:
夫子此語,乃人生修養之進階路徑,句句皆含至理。
十五“志於學”者,非徒誦章句,實乃立定求學之初心,如《大學》所言“志於道”,此為修養之根基。少年之時,當以聖賢之學為歸,方能辨明方向,不致迷途。
三十“而立”,非謂立身成家,乃指經十餘年研學,己明禮義之要,能持守正道而不搖。如子夏雲“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此時心有定見,行有準則,可立於世而不偏。
西十“不惑”,則是對世事、人心有通透之悟。經歲月沉澱,遇疑難而能辨是非,處紛擾而能守本心,如《中庸》“明辨之”之境,不為外物所惑,不為流言所擾。
五十“知天命”,非消極認命,乃洞悉事物發展之理,知自身使命之所在。如孟子所言“順天者存”,此時能安守本分,盡己所能,不妄求、不妄為。
六十“耳順”,是心胸豁達之境。聞逆耳之言而不慍,聽不同之見而能容,如夫子“人不知而不慍”之德,以包容之心納世間百態,內外相和。
至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乃修養之極致。此時言行皆合於禮,隨心而動卻不越規矩,如《論語》載夫子“溫良恭儉讓”,舉手投足間皆是聖賢氣象,此為學者畢生追求之境也。
吾輩雖年幼,然當以夫子此語為鏡,十五志學,三十求立,步步精進,方能趨近聖賢之域,不負求學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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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第一題作答完畢,顧遠山的視線落在卷面下方。
第二題是:《孟子·告子上》有云:“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請析孟子此段論述中蘊含的義利觀,並論述其在現實生活中有何意義。
此題考的是孟子的義利觀。
顧遠山先屏息凝神,回憶《孟子註疏》中對“捨生取義”的註解,又想起孫秀才曾說“解經需先明喻,再析理,後聯絡”。
理清思路,顧遠山在草稿上輕輕勾勒出答題框架:
第一步,先破題明喻。
孟子以“魚與熊掌”作比,非比二者貴賤,實是借“不可得兼則擇重”的常理,引出“生”與“義”的取捨。
魚、熊掌皆為欲求,然熊掌更重。生、義皆為人需,然義為根本。
需先點透此比喻的核心,說明孟子並非輕生,而是確立“義重於生”的價值排序,這是義利觀的基石。
第二步,分析義利之辨。
他記得《孟子·盡心上》有“先義而後利者榮”之語。
孟子的義利觀,絕非“棄利談義”,而是辨“大義”與“私利”。若利合於義(如農人種田得糧、商者誠信獲利),則可取;若利悖於義(如為財害命、為官貪腐),則必棄。
自己需明確此點,避免將義利對立,方能顯論述周全。
第三步,最後聯絡現實。
結合雲夢縣情思考:於個人,可舉“商戶不賣偽劣布帛”“學子不竊他人文章”為例,說明守義可立身;於鄉里,可提“鄰里不爭灌溉之水”“富戶不佔貧者良田”,說明循義可睦鄰。
若眾人皆以“捨生取義”為準則,小則個人無辱,大則鄉里安寧,這正是此義利觀的現實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