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星太子男女通吃?夜總會三人纏綿!》
配圖是昨晚夜總會門口三個人勾肩搭背的照片,陳文彬在中間,山雞在左邊,大天二在右邊,三個人都喝得臉紅脖子粗,後面還跟著幾個送他們出門的小姐。
照片拍得很刁鑽,角度剛好把小姐們框進去,又剛好讓三個人勾肩搭背的姿勢看起來曖昧得不行。
“我操他媽的!”山雞一巴掌拍在報紙上,“什麼叫男女通吃?什麼叫三人纏綿?我他媽跟大天二是兄弟!兄弟!這幫狗仔是不是腦子裡全是屎?”
陳文彬把報紙翻過來看報頭《港島風雲報》。
“這家報社什麼來頭?”
“不知道,三流小報。”
辦公室的門被推開,王鳳儀走進來,手裡拿著同一份報紙,臉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男女通吃?”她把報紙往陳文彬桌上一扔,“陳文彬,你還好這口?”
“就是喝酒。”陳文彬把報紙疊好塞進抽屜裡,“照片上那幾個人你不都認識?山雞、大天二,送我們出門的小姐是夜總會的,我們三個人喝到凌晨三點。”
“我知道是喝酒。”王鳳儀在沙發上坐下,翹起二郎腿,“但全港島看這份報紙的人不知道。你猜今天早上公司前臺接了多少個電話?”
“多少?”
“己經接了快一百通了。”
山雞發出一聲慘叫,整個人往沙發上一倒,用抱枕蓋住臉:“我不活了!我山雞一世英名,全毀在這張三流小報上了!”
陳文彬靠在椅背上,腦子裡過著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昨晚去夜總會是臨時決定的。
照片是偷拍的。
標題是精心設計的,“男女通吃”“三人纏綿”,每一個詞都在往最噁心的方向引。
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拿到照片、寫好稿子,這不是臨時起意,是有備而來。
而且,這家報社估計也不是善茬,要麼上上下下全都是傻逼,要麼就是故意的,背後有人,自認為不在乎。
搞出來新聞的他不用猜都知道這事是誰幹的。
樂慧珍。
整個港島敢貼臉開大拍東星太子緋聞的記者,除了這個連命都不要的女人,找不出第二個。
但昨晚那家夜總會是廟街最大的一家,樂慧珍一個亞視記者,不可能提前知道他們在哪個包間、什麼時候出來、從哪個角度能拍到這張照片。
有人在幫她。
一般報社沒這個膽子。
這個膽子只可能來自有社團背景的小報,那種靠在灰色地帶邊緣、專門靠爆料黑道花邊新聞博銷量的三流報紙。
“山雞,”陳文彬彈了下菸灰,“樂慧珍還有這家報社的老闆,幫我全都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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