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喝下野生狗奶開始,當上帝》第5章 長毛部落,以及上帝的第一堂思政課(1)

作者:牢懿的覺悟·9天前

從石斧部落到長毛部落的路程比想象中遠。

燧說長毛部落的人不住在固定的營地裡,他們追著獵物跑,季節不同,活動範圍也不同。現在是夏末,他們應該在西邊那片靠近河流的森林邊緣紮營,因為那邊的猛獁象群每年這時候都會從山谷裡出來喝水。

沈墨和燧走了將近六個小時。沈墨的帆布鞋底終於不負眾望地開了膠,左腳那塊橡膠片像嘴巴一樣張開,每走一步就啪嗒啪嗒地拍打地面。燧回頭看了好幾回,最後實在忍不住,從獸皮裙上撕了一條皮繩蹲下來,把鞋底和鞋面捆在了一起。

好了,她拍了拍手站起來,

沈墨低頭看著那隻被捆得像粽子的帆布鞋,又看了看燧光著的腳丫子。你不紮腳嗎?

扎啊,但習慣了。燧晃了晃腳踝上一圈細細的舊疤痕,小時候第一次踩到尖石頭,流血,後來踩多了,腳底就厚了。

沈墨沉默了兩秒。……你這個故事讓我覺得自己很矯情。

長毛部落的營地很快出現在視野裡。說是營地,更像是臨時擠在一起的大窩棚群,用粗樹幹搭骨架,外面蒙著厚厚的獸皮,比石斧部落的居住條件體面得多。營地中央燃著一堆火,但火焰很小,被幾塊石頭圍得嚴嚴實實,像怕它跑了似的。

沈墨走近的時候,長毛部落的人已經發現他們了。

這些人比烈焰和石斧部落的都高出一截,普遍一米八以上,肩膀寬闊,披著猛獁象皮做的斗篷。為首的是個女人,年紀大約四十歲上下,灰色長髮紮成一條辮子垂在胸前,眼神像鷹一樣銳利。她手裡拄著一根比人還高的骨杖,骨杖頂端綁著一顆巨大的猛獁獠牙,打磨得雪白髮亮。

她叫骨婆,長毛部落的巫。燧在沈墨耳邊小聲說,不好說話。

骨婆的目光從沈墨臉上緩緩移到燧腰間的火把上,又從火把移到他們走過來的方向——那是石斧和烈焰部落的方向。她沒有說話,但那隻握著骨杖的手指收緊了一些。

沈墨上前一步,做了個雙手攤開的動作,示意自己沒有惡意。我帶了火。

骨婆的眉毛動了一下,終於開口,聲音沙啞低沉:我們用不著。

系統翻譯跳出這句的時候,沈墨差點以為自己看錯了。用不著?

火會嚇跑獵物,骨婆用骨杖敲了敲地面,語氣篤定,猛獁象怕亮的東西。我們有火,但只在晚上用,白天滅。你拿著火到處跑,象群半年都不回來了。我們吃什麼?

她說完這段話,周圍的長毛部落人都點了點頭,顯然這是他們世代相傳的經驗。火驅趕野獸,野獸沒了,人就得餓死。與其要火,不如要食物。

沈墨愣在原地。他忽然意識到一個哲學系畢業生必須面對的最殘酷事實——你覺得好的東西,別人不一定覺得好。你覺得火是文明之光,他們覺得火是斷糧之光。

燧拉了拉他的袖子:神,怎麼辦?

沈墨蹲了下來。他蹲在長毛部落營地邊緣那堆半滅的火坑旁邊,手指撥了撥裡面的灰燼。灰燼底部還有一點點暗紅,證明他們確實是會用火的,只是用得剋制而吝嗇。

他抬頭看了看周圍的地形——森林邊緣,河流對岸是開闊的草原,象群正從山谷方向緩緩出來,鼻子裡噴著水汽。他又低頭看了看那些窩棚旁邊晾曬的肉乾,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牙印。不是猛獁象的牙印,是老鼠的。

系統,他在心裡問,石斧和烈焰部落現在文明度多少了?

烈焰:3.2%。石斧:2.5%。

長毛呢?

0.8%。

沈墨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灰。骨婆,他說,我教你們一種方法,讓猛獁象不會被嚇跑,而且你們還可以把肉存得更久,老鼠咬不動。

骨婆眯起眼睛:什麼方法?

沈墨指了指那堆半滅的火坑。把火做小,做成炭。炭不亮,沒有明火,猛獁象看不見。但炭的煙可以把肉燻幹,肉乾上有煙火氣,老鼠不啃。你們白天也可以用炭火取暖、做東西,不需要燒大樹。炭比火好用,而且省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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