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難斷家務事,但這事明顯是沈家老的不佔理。而且看林晚這架勢,是不打算善了了。最好快刀斬亂麻。
“要我說,既然兄弟妯娌處不來,爹孃也有偏有向,不如就分家單過。”趙有福緩緩開口,“戰子媳婦帶著孩子分出去,你們老兩口跟著老大過。戰子寄回來的錢,之前的就不說了,以後的,該給戰子媳婦的,你們不能截留。至於家產……按規矩,該分的分。”
分家!王春花一聽就炸了:“不行!我不同意!父母在,不分家!這是老祖宗的規矩!”
“老祖宗的規矩也沒讓餓死孫子孫女!”趙有福不客氣地頂回去,“王嫂子,今天這事是你理虧。真鬧到公社,鬧到部隊,你想想後果!戰子的前程要不要了?”
沈老頭臉色鐵青,他知道村長說的是實話。今天這事,林晚佔了理,又抓住了證據,還有這麼多村民看著,不分家,難以收場。真鬧大了,老大的會計說不定也黃了,老二的前程也可能受影響。
他狠狠吸了口旱菸,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分!分吧!”
“他爹!”王春花尖叫。
“你給我閉嘴!”沈老頭吼了一聲,然後疲憊地揮揮手,“分!就按村長說的,分!”
林晚心裡一塊大石頭落了地,但臉上依舊是一片悽楚和決絕:“爹,娘,不是我要鬧,是這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分家可以,但該怎麼分,得說清楚。我們二房該得的,不能少。”
接下來,就是具體的分割。在村長趙有福的主持下,以及眾多村民(不乏有對王春花平日所為看不慣的)的見證下,經過一番激烈的爭吵、扯皮、哭鬧(主要是王春花和張綵鳳),最終定下了分家方案:
房產:沈家現在住的是個大院子,正屋三間,東西廂房各兩間。沈老頭和王春花住正屋,大房沈建國一家住東廂房。二房分得村南頭河邊那座廢棄的舊老屋(原主沈家老太爺留下的,年久失修,幾乎不能住人)和旁邊一小塊自留地。王春花本想只給破屋,地不給,被林晚以“孩子總要吃菜”為由,加上村長調和,才不情不願地劃了很小一塊邊角地。
糧食和錢:現有的糧食,按人頭分,二房分得大約五十斤粗糧(玉米、高粱為主),二十斤紅薯,幾斤土豆。錢,王春花咬死說沒有,都被“家用”花完了。林晚知道她藏了私房,但見好就收,沒有死磕。只要求將沈戰以後寄回來的津貼,必須首接交到她手上,由村長作證監督。王春花雖然肉痛,但在沈老頭的瞪視和村長的壓力下,勉強同意了。
傢俱和物品:二房只分得現在用的這張破炕,一個歪腿桌子,幾個破碗,兩口鍋(一個爛了半邊),以及他們自己的一些破爛鋪蓋衣物。王春花連個完好的水缸都捨不得給,最後是村長看不下去,說“總得讓人過日子”,才勉強分了個有裂縫的舊水缸和一副舊水桶、一把禿了毛的掃帚。
債務和義務:分家後,各自開火,自負盈虧。二房每年需給沈老頭和王春花五十斤糧食作為贍養(這在當時算是很重的,但林晚為了儘快脫身,咬牙答應了)。沈老頭和王春花的生老病死,主要由大房負責,二房量力而行。
條件苛刻至極,幾乎是淨身出戶。但林晚不在乎。只要能離開這個魔窟,再破的屋子也是自己的窩,再少的糧食也能自己想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