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這一刻,我才徹底承認,那個會在父母靈前替我撐傘的男人,和拿老宅逼我撤訴的男人,從來都是同一個人。
他愛我,也愛自己手中的控制感。
一旦兩者衝突,他總覺得我應該退讓。
我擷取他承諾送走林皎的部分,用新註冊的郵箱發給她。
郵件只有一句話。
“你以為她走了,你就會被留下嗎?”
隨後,我聯絡銀行,提交提前處置部分資產、解除老宅抵押的方案。
保住老宅意味著放棄一處收益穩定的商業物業。
律師提醒我損失不小。
我在檔案上籤下名字。
房子可以再掙,選擇權不能再交回霍明州手裡。
第二天開庭,我提前十分鐘抵達。
霍明州坐在被告席上,西裝筆挺,神情甚至比調解那天從容。
看見我,他朝身邊律師遞了個眼色。
桌上放著一份擬好的撤訴申請,只等我簽字。
我沒有走過去。
法官確認身份後,我的律師正式提交補充證據。
霍明州臉上的從容凝固了一瞬。
“你沒撤訴?”
我翻開材料,沒有回應。
他忍不住向前傾身。
“老宅你不要了?”
法官敲下法槌,示意保持肅靜。
證人入場時,身後傳來高跟鞋急促敲擊地面的聲音。
我轉過臉。
林皎抱著一隻檔案袋,坐進證人席。
她看了我一眼,又看向霍明州。
霍明州的臉色終於徹底變了。
。據證的命致了來帶手親,人的疼最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