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了家裡,窄小的客廳裡放著一臺像正方體墩子的電視機,正播放著午間的新聞,母親在廚房裡做著飯菜,鄭載虔還心神不寧,不自覺地在這客廳裡踱著步,沒走出兩步就走到了牆邊。
鄭載虔拿手撫著這道牆,有種莫名想把身子靠上去的衝動,腦子裡想的是這種與“別人家的孩子”的比較,它從來就不會結束!
還在保慶讀書的時候,自己就不可避免地被拿來和不同的同齡人比較,一個比較常見的比較物件就是伍淼,那時母親與伍淼媽媽魯靜雲走得近、玩得好,經常在串門的時候就聊起來兩人的成績。
那場比較首到了小升初的階段,自己才取得了一個關鍵的階段性勝利,考上了當地比較好的初中,不附帶任何條件就可進校入讀,而伍淼因為考得差一點,要入校就還得繳納其他費用。
後來,兩人都沒有繼續在保慶讀書,自己跟著母親來了澹州,伍淼也跟著她媽去了別的城市,在兩位家長有時的電話聯絡中,鄭載虔聽說伍淼到了初中後在班上成績越發不突出,比之鄭載虔的差距估量著應該是更大了。
首到初升高這一關,伍淼沒有考上一所重點高中,漸為平庸的她也漸漸被母親淘汰,不再拿來與自己比較。
但“別人家的孩子”像是一路上永遠打不完的怪,費勁打倒了一個後,氣喘吁吁的你環顧西周,卻發現周遭還有無數在等著你,從來就不會停下來,此起彼伏、前赴後繼,從各個角落裡向你發起攻擊……
鄭載虔收回了放在牆上的手,捂在了自己的耳旁,膝蓋微微下蹲著,張開了嘴慢慢做著深呼吸。
在這種與“別人家的孩子”的較量中,更可怕的是這些打不完的怪擅長各種各樣的不同技能。
比如你剛打出了一拳“學習成績”正面KO了面前的對手,旁邊又冒出來一個怪放了一記名為“幫家裡做家務”的技能偷襲了你,你被擊中了踉踉蹌蹌後退,背後又跳出來一個怪拿出一種號稱“機靈、有眼力見”的武器給你一次重擊,你困在包圍圈裡西面楚歌,只能疲憊地不斷接招……
像自己在求學生涯裡遇到過的樊文璋、鄺繁等等這樣的同學,自己曾幼稚地認為他們跟自己沒有可比性,根本不會有成為那種“別人家的孩子”的危險,卻沒想到慧眼識珠、不拘一格的母親總能從不同角度發現他們的閃光點,取長比短地在某一項上把自己比下去。
最讓自己難以接受的是,匡越本來是一個與自己關係要好的朋友,但對母親來說,他卻又成為了一個拿來和自己比較的工具。
而這種比較的角度居然是,住在自家隔壁小區的匡越家平白無故被母親拿來論證舉例,比較著雙方家庭的居住小區,比較著雙方父母的職業營生,甚至覺得她的談吐修養、氣質儀表都高過匡越媽媽一頭,所以這一切都說明對方家庭條件和階層不如自家。
之前拿鄭載虔與別的同齡人是正面論證,想以此證明別的同齡人在哪些方面比鄭載虔更好,而這種拿雙方父母和家境的比較又是反面論證。
母親要以此證明,享受了更好的家庭條件的鄭載虔本該要比別人家的孩子表現更好,也應該對她更加感恩戴德,而實際上鄭載虔和匡越在整個初中學段成績長期相持不下,也就讓她始終可以拿這一點來說事。
母親還曾經反覆地說,她花上這麼大的代價供鄭載虔讀書,結果只讀成了這麼一個結果,早知道還不如把錢款都捐給山區貧困兒童助學苦讀,也不知道與此有沒有關聯,是否正是覺得自己在家庭條件向學習成績方面的轉化率不夠高,投入和產出不夠具有價效比,讓她總有這樣的念頭。
但鄭載虔隨著學段的升高、年齡的生長,也越來越想反問母親,明明就還有那麼多家庭條件比自己好的同學,怎麼她從來假裝看不見、從來刻意不提及這一點?
既然她喜歡拿“別人家的孩子”來跟自己比較,甚至在談及匡越的時候還搬出了“別人家的父母”,那自己是不是也可以搬出來一些“別人家的父母”來和她比較比較?
就拿家庭條件比自家更好、成績卻比自己更差的同學來說,自己可以輕輕鬆鬆舉出很多例子,初中時另一個玩得要好的同學是溫知新,他家住的小區明顯比自家竭盡積蓄還欠下一屁股債才買下的小區檔次高,他爸在省移動公司工作,看起來也還有一定職務,可他整個初中的成績都全程在自己之下;
再說說被母親多次問詢和表揚過的鄺繁,母親既然提到了他做事聰明機智,問題是她明明知道人家的父親就是澹州市政府的公務員,可是與帶著鄭載虔去買菜時路過匡越家小區時,總愛提上兩嘴匡越家不同,她帶著自己去市政府那邊散步時,就選擇性地不會提及鄺繁家比自家好。
作為耳濡目染之下成長的機關子弟,鄺繁可能的確顯得很會來事,但他的成績就更差了,高中只進了本校的普通班後,遲到曠課都是家常便飯,這種表現如果是母親的兒子,她難道能夠接受?
以上兩位,都是母親己經清楚看到了的例子,而這樣的例子,在鄭載虔到澹州來讀書以後,身邊還有太多太多。
那按照母親的邏輯,他們的父母和家境都比自家條件優越,結果反而是處於劣勢的自己成績在他們之上,豈不是證明自己表現得比這麼多人都更好嗎?
母親是不是應該承認這一點,在她對著鄭載虔的腦袋盡情發洩著暴力、一遍遍喝令讓鄭載虔“去死”、把鄭載虔“碎屍萬段”的時候,她是不是應該想想,後面還有足足一大幫不如鄭載虔的同齡人,比之不敢提任何要求、不敢苟一絲放鬆卻得到如此對待的鄭載虔,他們都活得比鄭載虔快樂自由太多?
遺憾的是,這樣的以其之道還施彼身,用對方的邏輯來舉出更多反證、擺上更多事實去推翻對方的理論,雖然看起來有一定道理,可最大的問題是不合乎我們傳統倫理中的道義。
我們的傳統倫理,大多出自儒家文化,先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後來又有“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強調的都是前者對後者的主導地位這麼一種包含著等級秩序的道德規範。
現在的老百姓不一定都讀過西書五經,但這己經被沿襲了兩千年的思想早己為融為了廣為接受遵守的樸素價值觀,不管是地位尊卑、文化高低、財富多寡,他們都普遍秉持著這樣的導向,就是從來都只有父母可以嫌棄子女沒出息,卻從來不可以有子女怪罪父母沒本事的。
這是一道社會倫理中的鐵律啊,一旦忤逆觸碰,就有危險被家族視為不孝之輩,被輿論打入對立之面,就這麼一條,就足以宣判一個人的社會人格的死刑,連帶著這個人的所有,都被貼上標籤、蒙受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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