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我替黛玉清賈府舊賬》第206章 三春問禮(1)

作者:OliverQiu·4小時前

詩曰:

庚字原非一女愁,

香籤幾度過人手。

三春各把生辰認,

小冊先攔暗裡謀。

寶玉的半箋退回去以後,探春來瀟湘館看黛玉。

她沒有問二人說了什麼,只把一本舊祈福冊放在案上:“我昨兒回去想,寶姐姐的生辰能無名抄進舊簿,咱們幾個的也未必乾淨。若只護你與寶姐姐,旁人仍會說是為寶二哥哥爭出來的規矩。”

黛玉翻開祈福冊。上頭有迎春、探春、惜春的生辰,也有幾名媳婦、姑娘的小字。有的寫“上元祈福”,有的寫“病中禳解”,還有一頁只寫“某姑娘命輕,宜避水”,不見誰取、誰還。

“三妹妹想怎麼問?”黛玉道。

“先問我們自己。”

探春早己請迎春、惜春午後到秋爽齋。姐妹三人各帶一件與生辰有關的舊物來,不為查誰,只為認清自己的時辰曾在哪些地方用過。

迎春帶來一枚舊香袋。袋裡還藏著她幼時去清虛觀祈福的黃籤,簽上時辰寫錯了半刻。她看過,輕聲道:“怪道那年回來,奶媽說我命裡不宜爭。原來連時辰都是錯的。”

探春道:“就算時辰不錯,也不能憑一句籤詞叫你一輩子不爭。”

迎春笑了笑,沒有反駁,卻把黃籤放到案上:“那便記錯處。”

惜春帶的是寧府送來的家祭名條。她年紀小,向來厭煩這些人情往來,見名條上自己的生辰被抄了三遍,皺眉道:“我人住這邊,名字倒日日往那邊跑。若下回還取,先來問我。”

探春聽了,提筆寫下第一條:“取女眷生辰,須明用途。”

迎春道:“若是老太太或太太叫取,難道還攔?”

“不攔。”探春道,“寫明誰叫取。用完歸還,也寫時辰。”

惜春接道:“還要寫抄了幾份。原籤還了,外頭留十張,也不算還。”

探春看她一眼,笑道:“西妹妹倒比我還細。”

“我的名字,自然該細。”

姐妹說話間,黛玉與寶釵一同進來。寶釵帶了薛家舊曆的封面摹樣,正文仍未示人;黛玉只帶自己的林氏小印與父親留書。幾樣東西放在一起,沒有誰比誰尊貴,都是女兒家姓名與生辰的憑據。

探春把舊祈福冊推到中央:“今日不定婚議,只問一件。往後誰要取生辰,能不能留一道名?”

寶釵道:“留取者、用途、份數、歸還。若是相看,還該寫明誰家所問。”

黛玉補道:“相看二字不可藏在祈福裡。祈福便只祈福,若另有意,要另開一頁。”

迎春聽到相看,臉上微紅,手指卻沒有縮回去:“那我也落名。”

探春取一冊新紙,封面只寫“女眷名辰暫錄”,不寫“規條”。她知道此時若把一張試頁抬成府規,王夫人最先會說姑娘們越權。暫錄只是各人自記,誰也難說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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