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起身走到案前,沒有說自己願不願寶玉,只問:“外祖母可準我把今日兩句話寫下?”
賈母點頭。
她鋪開一張素紙,寫:
“通靈玉為賈寶玉護身物,不作婚證。
金鎖為薛寶釵護身物,不作婚證。”
寶玉先在第一行後落名,寶釵在第二行後落名。隨後二人交換位置,各在對方一行旁寫“知悉”。沒有紅線,沒有併名,只是兩個人分別承認對方的物件也不能代言。
黛玉最後在頁下寫:“林黛玉旁見,未以此二物論己身婚議。”
她既沒有借寶玉今日的話為自己定情,也沒有把自己藏成無關之人。滿府金玉木石都在她身上繞,她便明明白白寫自己見過,卻不以物論命。
探春、鳳姐、鴛鴦分別旁見。方媽媽則從禮數上寫明:“護身器物非六禮之憑。”
賈母拿過那張紙,先看寶玉名字,又看寶釵與黛玉,許久才道:“從今日起,府裡不許再拿玉和鎖說兩家己經定了。將來議不議,是將來的話。”
這不是替寶黛定親,也不是說寶釵永無可能。可“金玉天定”西字失去了賈母預設,己是婚局中第一道公開裂口。
屏風外的賈政這時才開口:“寶玉,你說玉不能代媒,我準。可今日當著長輩落了名,往後便不可一有不順又摔又鬧。護身物歸護身,人事歸人事,兩樣都須自己擔著。”
寶玉朝外間叩頭:“兒子記下。”
賈政又道:“寶姑娘受你前日失言之辱,你賠禮不是寫一張箋便完。以後見她,仍按親眷之禮,不許因避嫌故意冷落,也不許借敬重再遞私話。”
這句話把寶玉最容易犯的兩邊都堵住。他若驟然疏遠寶釵,外頭會說真有退親;若過分殷勤,又會叫金玉復起。寶玉應下時,才知道所謂說清,不是喊完一句便得自由,而是往後每一步都要照自己落的字走。
寶釵向屏風外行了一禮。賈政沒有替兒子許她,也沒有把她當成引禍之人,只認她受過失言之傷。這份分寸讓她神色緩了一點。
王夫人沉默半晌,緩聲道:“老太太既這樣說,媳婦遵命。只是孩子不懂世事,今日幾句話也別叫外頭聽去,省得人笑咱們家為一玉一鎖鬧得沒規矩。”
鳳姐接道:“正可說老太太立了規矩,誰敢笑?”
王夫人看她一眼,沒有再答。
寶玉重新拿起通靈玉。當著眾人,他沒有把玉丟回袖中,而是請襲人進來替他繫好舊紅絛。玉仍回到他頸上,賈母眼中淚光也終於散些。
黛玉看著這一幕,心裡那根從初入府摔玉時便繃著的弦,鬆了一寸。寶玉不是為了她再摔一次玉,而是好好戴著它,親口說它不能替任何姑娘定親。
散出上房,寶玉在廊下遇見黛玉。他依賈政之言沒有追著說心,只隔著兩步問:“今日那張紙,你會收在哪裡?”
“上房一份,秋爽齋一份。瀟湘館不私收。”
寶玉點頭:“好。”
黛玉看了看他頸邊舊紅絛:“玉既戴回去,便好生戴著。日後不要為了證明今日的話,又拿它出氣。”
“不會了。”寶玉答完,沒有再加一句你可信我。可信不可信,要由後頭的日子去答。
眾人散後,王夫人只叫住襲人。
佛堂那邊己經備好一套鴛鴦繡樣與一把小小的衣箱鑰。玉不能再作明話,她便要從寶玉身邊最懂他起居的人處,另尋一條穩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