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曰:
三匣同開不併因,
舊痕新墨各陳真。
若問誰曾親許諾,
還須當事自開唇。
次日巳初,賈母暖閣的門只開了一半。
門外留著婆子、丫鬟,門內只坐賈母、賈政、王夫人、鳳姐、探春與三位當事人。謝知微和平兒各在靠門處,前者只管林家來信與北路封記,後者只管鳳姐原賬。薛姨媽原想陪寶釵,被寶釵勸住了。
“今日問的是我知不知道。”寶釵道,“母親坐在旁邊,我若說不知道,倒像當面怨您;若顧著您,又未必說得清。”
薛姨媽聽了心酸,到底沒有進來,只在梨香院等信。
三隻匣子依昨日位置排著。鴛鴦先念封案:紫檀匣收年庚簿,舊冊匣收席次單,素木匣收北路密信。三樣來路不同,只因同夜到案而並排,不得因此互作證明。
賈母聽到最後一句,點了點頭:“先看封。”
紫檀匣正面的封案籤仍是黛玉所書,寶釵、寶玉落名,探春旁見,鴛鴦按鑰記。匣蓋邊另貼著兩張啟封復封小籤:一張記核過新舊紙色,一張記寶釵本人取回後糊庚頁。兩次何時開的、動過什麼、由誰在場,都列在旁邊。幾人逐一認過自己的字與記錄,才由鴛鴦第三次開鎖。紅綾取出時,那根雙纏紅繩仍在,尾端空空,沒有經手小籤。
賈母親手翻到寶玉原頁與後面留下的空痕。
寶玉原頁尚在,頁尾新貼的窄紙墨色發亮,寫著“銜玉而生”,經手處空著。再往後一頁,寶釵那張新糊頁早己由她親手揭下帶回薛家,只剩一圈淺白漿口。空處夾著遮去具體時辰的摹頁和退還記錄:“曾無名抄入,今因未議退本人。空頁非除名,乃原主收回。”
作廢回記則另寫兩份時辰的核驗結果:第一份出自薛家舊曆,第二份無親押,又為求相合晚挪一刻。原紙不在賈府,錯處卻沒有隨著原紙離開而被抹去。
這些差錯眾人己經分別查過,可從前每回只見一角。如今寶玉頁的新條、寶釵頁的空痕、無名紅繩與作廢回記都在賈母手下攤開,她才看見所謂“天合”用了多少添筆,又有多少物件己經被原主一件件收回。
她先問寶釵:“你可曾叫人把生辰抄進這裡?”
寶釵站起:“沒有。我只知母親留著家中舊曆,不知此簿。第一份時辰是舊曆所記,第二份不是我給的。金鎖有字,自幼便有;可我沒叫誰把它寫在寶兄弟旁邊。”
“你母親可曾明說,要把你許給寶玉?”
寶釵停了一息:“母親同姨媽說過親上加親的好,也問過我寶兄弟人品。我從未見正媒,也未受她一句‘己許’。若老太太問我是否知道長輩有此心,我知道;若問是否知道己有婚約,我不知道。”
賈母把這兩層聽完,沒有隻取其中一句。
她又問寶玉:“你見過這簿子麼?”
“查出來以前沒有。”
“可曾應過娶寶丫頭?”
寶玉看了寶釵一眼,先向她行禮:“沒有。也不是寶姐姐不好,是我從未受問,不能說應。”
“可曾應過娶林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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