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我替黛玉清賈府舊賬》第262章 蘅蕪歸信(1)

作者:OliverQiu·6小時前

詩曰:

家書催客出芳園,清白原來也有門。

若趁風聲先捲去,誰留一筆辨前痕。

薛家來信催寶釵搬出大觀園。

信由薛姨媽親自送到蘅蕪苑,封面寫“家事急”。開啟後卻有三封:老掌櫃說舊號牽涉半冊,鋪中人心不穩;薛蟠說外頭有人笑寶釵在賈府查親戚賬,叫她少管;另有一位薛族長輩寫得最首——金玉既止,姑娘久居賈府園中無益,不如即日回梨香院,免得抄檢風聲一起,薛家箱籠也被搜。

“抄檢”二字使寶釵抬眼。

“誰傳園中要搜?”她問。

薛姨媽不自在:“外頭只說榮府近來查得緊。你哥哥那些朋友嘴雜,未必真。”

寶釵把三封信按順序疊好。若她此刻搬走,能避開不少難堪;可薛家副價冊、廢印帖、舊號回單仍有十餘件在蘅蕪苑,突然帶走,旁人會說她毀證;若不帶走,真有人夜搜,又可能把薛傢俬信與公證混成一處。

她先去見鳳姐,請求按園規做一次“遷物旁見”。

鳳姐問:“你真要搬?”

“母親希望我搬。我可以回梨香院住,卻不能今日卷箱便走。”

“為何?”

“我走得太快,清白便像逃出來的。”

鳳姐看她半晌,準她將物分三類:榮府公物留園;薛傢俬物登記後遷;半冊相關證物封在賈母處,不隨人動。

黛玉聽說,親自來蘅蕪苑旁見。兩人沒有說“你別走”或“我捨不得”,先從第一隻箱開起。

箱裡是衣物。鶯兒逐件報,寶釵在私物單上寫來處。第二箱是書,夾著薛家鋪號舊冊;舊冊只取副抄,原件封給鴛鴦。薛姨媽又將先前收在梨香院的金鎖匣帶來,想隨衣箱一併點過。寶釵沒有開啟,只在另頁寫“護身私物一匣,不作證,不作婚憑”。黛玉在旁見處簽名;點過後仍由薛姨媽帶回,不放進待遷的衣箱。

“你不看麼?”寶釵問。

黛玉只是笑了笑:“來路早己問明。我今日若再啟匣,看的便不是證物,是你的私物了。”

寶釵也笑:“你如今倒會給人留門。”

“是你先給自己寫了門。”

薛姨媽在一旁聽著,既心酸又不安。她低聲問女兒:“搬走是不是顯得同賈家生分?”

“母親催我走,是怕我受牽;我照規矩走,才不傷人。”

“那金玉之事……”

“己經問清。”

薛姨媽沒有再說。

遷物單寫到午後,一封新信又從薛家鋪子送來。拒籤綢行的掌櫃失蹤,店中發現一張“蘅蕪香草並喜樣”舊票,票尾蓋的是失蹤的領物旁見印。若寶釵此刻把蘅蕪苑所有紙帶走,這張票便更容易被人說成她房中所出。

她改變了決定。

”。搬不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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