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後,她收到一封信,是從郵局寄來的,沒有寄信人地址。開啟一看,裡面是三百塊錢,還有一張紙條,上面是陳小生的筆跡:
“金花,這三百塊錢你先拿著。撫養費的事,我要和秀英商量。下個月給你答覆。小生。”
只有短短兩行字,連個稱呼都沒有。肖金花看著那三百塊錢,心裡說不上是什麼滋味。是妥協嗎?是試探嗎?還是緩兵之計?
她把錢收起來,放進內衣口袋。這三百塊,能讓想娣上學了,能給孩子們買點肉了,能熬過這個月了。但她知道,這只是開始,真正的較量還在後面。
第二天,她帶著想娣去學校報名。學費十五塊,書本費五塊,校服十塊,一共三十。她交了錢,拿到收據,想娣高興得又蹦又跳。
“媽媽,我真的能上學了?”她不敢相信。
“真的。”肖金花摸摸女兒的頭,“想娣,要好好學,像姐姐一樣,考第一。”
“嗯!”想娣用力點頭。
晚上,肖金花做了紅燒肉——用那三百塊錢買的,半斤,花了八毛。肉燉得爛爛的,香噴噴的。孩子們圍在桌邊,眼睛都盯著那碗肉。
“今天是什麼日子?”招弟問。
“是想娣上學的日子。”肖金花說,“以後想娣也是小學生了,咱們慶祝一下。”
她給每個孩子夾了一塊肉,自己也夾了一塊。肉很香,很軟,入口即化。孩子們吃得滿嘴是油,日紅連吃了三塊還想吃,肖金花攔住了:“一人三塊,不能多吃,要細水長流。”
“媽媽,明天還能吃肉嗎?”日紅問。
“明天吃雞蛋。”肖金花說,“肉太貴了,不能天天吃。等媽媽發工資了,再買。”
日紅雖然失望,但沒鬧。來深圳大半年,他漸漸明白了家裡的經濟狀況,也漸漸懂事了。
吃完飯,肖金花拿出針線,給想娣縫書包。用的是招弟的舊書包,洗了洗,補了補,又繡了朵小花。想娣抱著書包,愛不釋手。
“媽媽,你真厲害,什麼都會。”她說。
“媽媽不會的還多著呢。”肖金花說,“想娣,你上了學,要好好學,以後教媽媽認字,好不好?”
“好!”想娣用力點頭。
夜裡,肖金花躺在床上,聽著身邊西個孩子均勻的呼吸聲,心裡前所未有的踏實。工作有了,想娣上學了,陳小生給了三百塊錢,日子似乎有了點起色。
但她的心裡依然繃著一根弦。陳小生和秀英的事還沒解決,撫養費的事還沒定論,婆婆那邊還不知道什麼情況。她不能放鬆,一刻也不能。
第二天掃大街時,她特意留意了周圍。陳小生和秀英沒有再出現,他們可能己經離開深圳了。也好,不見面更好,見了面只會難受。
日子又恢復了平靜。肖金花每天凌晨西點起床,掃大街到中午十二點,回家做飯,休息一會兒,下午一點再去,掃到五點。孩子們上學,放學,做作業,幫她做家務。
招弟很懂事,放學後先把弟弟妹妹接回家,然後做飯。她的手藝越來越好,稀飯熬得稠稠的,鹹菜炒得香香的。想娣上學後,招弟就負責輔導她的功課。來娣還小,招弟就教她認字。日紅調皮,招弟就盯著他寫作業。
肖金花看著孩子們一天天長大,心裡既欣慰又心酸。欣慰的是,孩子們都很懂事,很爭氣;心酸的是,他們本該無憂無慮的年紀,卻過早地承擔了生活的重擔。
一個月後,發工資的日子。肖金花領了五十塊錢,又去郵局查了查,沒有匯款。陳小生答應的“下個月答覆”,沒有任何音訊。
她不知道陳小生是怎麼想的,是在拖延,還是反悔了。但她不打算再等。她請了半天假,去了趟司法局,諮詢了關於撫養費和重婚的法律問題。
接待她的律師是個年輕姑娘,姓林,戴著眼鏡,說話很和氣。聽了肖金花的情況,林律師很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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